Full text · 原文
930 字
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ord">2014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2500多万人、少数民族专任教师128.9万人,全国705个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全部实现“两基”目标;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百姓衷心感慨:“最安全的地方是学校、最漂亮的建筑是校舍、最美丽的环境是校园”……这一切,生动地展示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然而,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民族教育发展仍面临着一些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整体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br>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力争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推进民族教育全面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庄严承诺。教育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决定》的有关情况。<br>
主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br>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促进各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是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保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民族教育的一条主线,也是一条红线。”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司长毛力提说。<br>
青年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决定》指出,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国家,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共有的大家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法律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试点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br>
全面:各级各类教育“一个也不能少”<br>
“全面提升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是《决定》的最大亮点之一。要知道,此前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