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48,789 · FONDS 243
Record · 经济日报 ACC. 900069956

Enforcement Actions Against Platform Monopoly: Promoting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Platform Economy

依法查处平台企业垄断行为 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Issuer
经济日报
Date
2026-07-25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article reports on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s antitrust penalty against Ctrip for abusing market dominance in online hotel booking, imposing fines totaling 5.179 billion yuan and ordering rectification, signaling strengthened and normalized regulation of the platform economy.
Full text · 原文 2,053 字
2026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6年7月25日,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携程停止违法行为并全额退还订单储备金1.2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以罚款35.21亿元,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同时要求其进行全面整改。这是我国在线旅游平台服务领域首起反垄断执法案件,对规范在线旅游平台服务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酒店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br> 一、行政处罚决定于法有据,彰显过罚相当的法治原则<br> 携程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携程通过给予“特牌”酒店流量倾斜、权益支持等激励手段,诱导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要求线上房源全部在携程平台销售,不得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对“金牌”“无牌”酒店强制要求“全网最低价”,并利用“调价助手”“比价系统”等技术工具调整酒店价格,辅以流量限制、“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措施监督实施。上述行为严重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侵害了酒店商家经营自主权和自主定价权,将损害行业创新机制,最终损及消费者整体福利。<br> 经全面调查取证,总局依法作出包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在内的行政处罚决定。本次处罚严格遵循《反垄断法》中关于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幅度的规定,综合考虑涉案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持续时长及当事人整改配合情况,充分体现了“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彰显了反垄断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权威性。<br> 二、行政处罚决定释放常态化强监管信号,明确平台经济法治底线<br> 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从阿里巴巴、美团“二选一”案,到知网独家合作与不公平高价案,再到此次携程垄断案,反垄断执法持续发力、稳步推进。这一系列重大案件的查处,是对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的系统性治理。<br> 对携程的处罚,传递出三重明确的常态化强监管信号。其一,常态化监管不存在行业例外、规模豁免。在线旅游平台服务作为平台经济的重要细分领域,统一适用反垄断法治规则,不存在法外之地。其二,技术手段不能成为垄断行为的“挡箭牌”。携程利用“调价助手”等技术工具实施违法行为,说明技术的复杂性不会成为监管盲区,任何以技术为名行限制竞争之实的行为均将依法受到规制。其三,变相独家合作同样构成违法。相较于早期平台经济领域简单、直接的“二选一”独家合作要求,携程采取激励性、惩罚性等措施变相强迫、诱导商家接受独家合作条件,手段更为隐蔽,但仍在反垄断执法约束范畴之内。反垄断执法将持续完善平台经济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底线,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br> 三、行政处罚决定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激发平台经济创新活力<br> 对于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机构始终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的监管理念。平台经济的本质是连接与协同,其价值在于通过开放生态赋能中小企业、服务广大消费者,绝不允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他性行为,将开放的互联网变为“封闭花园”。公平竞争是创新发展的前提,市场无法自行有效遏制垄断行为,需要政府“有形之手”精准发力,为市场主体划清行为边界。<br> 处罚决定不仅要求携程停止违法行为,更责令其全面整改。优化流量分配机制、加强内部合规建设等相关整改举措旨在修复市场竞争秩序,构建公平透明的平台规则,引导平台企业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规范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规范的目的。通过反垄断执法,释放被抑制的创新潜力,推动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br> 四、行政处罚决定有助于整治平台内卷,推动产业高质量共赢发展<br> 当前,部分平台经济领域“内卷式”竞争现象突出。企业不聚焦于技术创新和服务优化,而是通过价格战、流量封锁等手段争夺存量资源,导致行业整体利润下滑、创新动力不足、生态持续恶化。携程垄断案中,酒店商家被迫接受多种“霸王条款”和价格操纵,正是这种“内卷式”竞争的缩影。<br> 反垄断执法正是要打破低水平竞争循环,推动行业从内卷走向共赢。通过解除独家合作,酒店商家可多渠道布局,依据自身服务品质、淡旺季自主灵活定价;通过禁止价格操控,市场价格机制得以恢复,消费者获得更多、更优选择;通过规范流量分配,让优质服务商获得合理回报,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得以提升。这不仅有利于酒店、消费者,也有利于平台自身。当竞争回归质量与创新,平台才能真正构建核心竞争力,实现与商户、用户、社会的多方共赢。<br> 在规范中焕发活力,在公平中实现繁荣,反垄断执法将持续深化平台经济领域常态化监管,推动行业从“内卷式”竞争走向高质量发展。这是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要求的切实行动,也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作者系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宁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