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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eb">日前,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br>
一、修订背景<br>
我部2013年发布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交水发〔2013〕274号),强化了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堆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十三五”期,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中办、国办2020年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