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28,785 · FONDS 118
Record · mot ACC. 900068849

Expert Interpretation III: Seize Policy Opportunities, Deepen Reform and Innovation, and Strive to Create a New Situation of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Urban Public Transport

专家解读三 | 抢抓政策机遇 深化改革创新 奋力开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Issuer
Date
2025-12-26
Instrument
explain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is an expert interpretation by the Party Secretary and Chairman of Beijing Public Transport Group on the State Council's newly issued 'Urban Public Transport Regulations'. It analyzes the policy direction, core content, and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to promot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urban public transport.
Full text · 原文 2,086 字
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eb">北京公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晋秋红<br> 近日,国务院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迈出新的一步。《条例》的颁布是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改革的“及时雨”、促进公交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剂”,将为行业创新发展奠定政策基础、提供法治保障。从国家层面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生动实践,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路径,是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br> 一、准确把握《条例》的政策方向和核心内容<br> 《条例》坚持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和定位,是一套有担当、有分量、有温度、有针对性的硬核“大礼包”。最解渴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br> (一)强调了公交优先。当前,城市交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条例》明确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将进一步强化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模式,提高公共交通发展的可靠性、稳定性、持续性和吸引力。<br> (二)明确了各方责任。《条例》明确了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地方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服务责任,推动各方按照权利义务、责任划分来履行工作职责,将有效提升公交企业改革发展的源动力与获得感。<br> (三)规范了运营标准。《条例》强调企业要公开运营信息、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强化大客流疏散应急保障、妥善处理乘客投诉等要求,将通过明确运营服务质量标准,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供给能力有效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br> (四)给予了政策保障。《条例》在财政补贴、票价制定与调整、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与开发、场站复合利用、定制公交发展,以及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方面,释放了一系列重磅利好,为化解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困境、激发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活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br> (五)突出了安全管控。《条例》从企业主体责任、车辆安全要求、从业人员条件、乘客行为规范、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乘客等各方的安全职责,将安全管理贯穿于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全过程、闭环式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br> 二、持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br> 《条例》的出台给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将积极作为,加大对《条例》的贯彻力度,认真研究制定可操作、能落地、有创新、见实效的工作举措,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将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行业发展动力、发展成效。<br> (一)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注入强劲发展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公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先立后破,实施组织变革、机制变革、管理变革、流程变革,认真谋划一批符合政策要求、贴近群众需求、契合企业实际的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切实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以转型变革的主动赢得高质量发展的先机。<br> (二)以乘客需求为导向,全力提升服务品质。在广泛开展公众出行调查、出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和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加强“两网融合”,强化与城市轨道交通功能互补、协同发展。拓展通学、通医、通游公交,着力构建覆盖“学医景商”的常规公交、定制公交、商旅巴士等多层次出行服务体系。推动运营组织模式从“单一、固定”向“层次丰富、多元灵活”转变,完善公交站台服务设施,持续改善乘客出行体验。<br> (三)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地面公共交通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精度定位、高级驾驶辅助等现代技术深度融合,实现线网优化、运营调度、维修保养、资产管理等工作的智能化,着力构建智慧运营、智慧场站、智慧园区、智慧办公等智慧公交管理新模式。大力拓展充电业务,加快公交车型结构调整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探索车辆报废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数据资产化,扩大碳交易收入占比。<br> (四)以聚合融通为路径,创造更多产业价值。大力推进主业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融合,探索构建“公交+消费”“公交+文旅”“公交+生活”等服务场景,将公交车辆打造成为“城市移动会客厅”。依法依规利用场站资源开展社会化停车和充电服务,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立体综合开发,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更新,促进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提升市场化创收水平。<br> (五)以安全稳定为前提,筑牢安全发展屏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度重视驾驶员身心健康,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防范运营车辆带病运行,加强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运行情况监测管理,有序开展场站设备设施改造更新。<br> 潮头登高再击桨,无边胜景在前方。《条例》为城市公共交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应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务实进取、奋发有为,以崭新的姿态谱写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