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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税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法律常识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普及,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税法遵从意识和依法诚信纳税理念进一步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税务部门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