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131 字 1.附件中的文书式样有修改,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2.2025年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对附件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