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11,226 · FONDS 70
Record · 农业农村部 ACC. 900056644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2号

Issuer
农业农村部
Date
2018-12-31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Full text · 原文 585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br> 第22号<br> 为丰富饲料原料来源,促进饲料行业发展,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决定增补大麦苗粉等32种(类)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修订“1.2.4大米”的原料名称和特征描述,修订“5.其它籽实、果实类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类别名称,修订“9.6.5明胶”的原料名称和强制性标识要求并将其转至“13.其他饲料原料”类别(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使用本公告中的饲料原料。<br> 附件 :《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br> 农业农村部<br> 2018年4月27日<br> 附件:农业农村部公告22号<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br> 第22号<br> 为丰富饲料原料来源,促进饲料行业发展,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决定增补大麦苗粉等32种(类)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修订“1.2.4大米”的原料名称和特征描述,修订“5.其它籽实、果实类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类别名称,修订“9.6.5明胶”的原料名称和强制性标识要求并将其转至“13.其他饲料原料”类别(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使用本公告中的饲料原料。<br> 附件 :《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br> 农业农村部<br> 2018年4月27日<br> 附件:农业农村部公告22号<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