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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标志”特殊标志登记的公告(第549号)<br>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五四九号<br>
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提交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标志”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予以核准。<br>
特此公告。<br>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标志”特殊标志登记的公告(第549号)<br>
国家知识产权局<br>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