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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关于开展电视收看“明白卡”提示工作的通知<br>
广电办发〔2023〕341号<br>
各电视机生产厂商:<br>
根据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部署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开展电视收看“明白卡”提示工作。自2023年11月起,各电视机生产厂商要将制作完成的《电视收看“明白卡”》装入电视机包装箱内的说明材料中,同时在电商销售页面、线下实体销售和厂商入户安装电视机过程中,将“明白卡”内容向用户明确展示,并告知用户只有开通有线电视或IPTV方可收看电视直播频道节目。<br>
特此通知。<br>
附件:<br>
1.电视收看明白卡1.pdf<br>
2.电视收看明白卡2.pdf<br>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br>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br>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