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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br>
由国家经贸委联系的通知<br>
国办函〔1993〕31号<br>
国家经贸委:<br>
根据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决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由你委联系。<br>
国务院办公厅<br>
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