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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字
国务院关于新闻出版署<br>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br>
国函〔1987〕113号<br>
新闻出版署:<br>
(87)新出办字第320号文收悉。同意你署设立办公室、研究室、报纸管理局、期刊管理局、图书管理局、印刷管理局、发行管理局、计划财务司、人事教育司;所属处、室限额三十七个;机关行政编制三百人。所需人员除从文化部划转过来的以外,新增加的部分在各机关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br>
国 务 院 <br>
一九八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