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30,431 · FONDS 120
Record · 国务院办公厅 ACC. 900043546
国办发〔1987〕75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Forwarding the Report of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hina Disabled Persons' Federation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告的通知

Issuer
国务院办公厅
Date
2011-03-31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approve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hina Disabled Persons' Federation (CDPF) by consolidating existing organizations, outlines its function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administrative status, and requires all regions and departments to support its formation and work.
Full text · 原文 3,255 字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br> 关于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告的通知<br> 国办发〔1987〕75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br> 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努力做好残疾人工作,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与人类文明的标志。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开展,国务院同意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br>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要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加强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动员社会力量,推进社会化管理,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br>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享受总局级待遇,由民政部代管,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业务关系。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由各地人民政府依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建。<br> 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关于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希望各部门、各地区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组建及其今后的工作给予支持,以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br> 国务院办公厅 <br>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九日 <br> 关于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报告<br> 国务院:<br> 我国残疾人有五千多万。现有两个全国性的残疾人社会团体,即: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前者创办于一九五三年,是代表盲人、聋哑人利益的群众团体;后者建立于一九八四年,是为残疾人服务的福利团体。一九八四年,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代表我国政府接收了联合国组织关于残疾人的《八十年代宣言》以后,我国政府成立了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中国组织委员会,并设立了秘书处。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这些组织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做了大量工作。<br>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目前的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形式已不适应工作的需要。一是体制不顺,机构重叠,力量分散;二是组织不完善,功能不健全,占五类残疾人总数一半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病残疾者,没有相应的代表组织;三是组织制度、职能和活动方式不适应推进社会化管理的要求。<br> 为了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大残疾人的要求和改革的精神,本着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我们建议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中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的基础上,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为此,我部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进行了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征求了有关部门、地方以及一些残疾人和两会理事、委员的意见,草拟了联合会章程,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作了汇报。目前各方面意见已趋一致,现将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意见报告如下:<br> 一<br>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为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它由各类残疾人的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既是残疾人共同利益的代表,又为残疾人服务。同时,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动员社会力量,推进残疾人事业。<br>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享受总局级待遇,由民政部代管,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业务关系。<br>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设主席团、执行理事会、评议会。主席团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评议会主要由残疾人代表组成,发挥咨询、监督和协商、对话的作用。执行理事会是常设执行机构,领导日常工作,理事长由主席团推举、政府批准,实行理事长负责制,下设精干的办事机构。为适应在国内外开展活动的需要,联合会内可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残人亲友会等专门协会和福利基金会,其日常工作由联合会的办事机构统一办理。从科学性和整体性出发,设置这样一个相互联系、各司其职、合理制约的组织系统,既利于发扬民主,又利于提高工作效率。<br> 二<br> 在调研中,大家认为上述方案符合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推进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化管理,也符合赵紫阳同志在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群众团体也要改革组织制度,转变活动方式”,“按照各自的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能够在维护全国人民总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代表的群众利益”的精神。其好处是:<br> (一)精简了机构,又完善和增强了残疾人组织的代表性和功能。<br>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全国残疾人统一的代表组织,各类残疾人不必再分别建立代表机构。同时,它又是综合性的事业团体,将残疾人的代表功能、社团的福利与服务功能、事业的社会化管理功能有机结合,从而避免机构林立、几套“人马”,有利于增进各类残疾人之间的团结,加强残疾人与残疾人工作者的联系。三种功能融为一体,转变活动方式,便于克服“官气”和行政化倾向,增强活力。由于力量集中,业务能力增强,可以进一步做好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中国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委员会对国内残疾人工作的协调作用,更好地开展涉外活动。<br> (二)有利于密切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促进安定团结,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br> 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残疾人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好转。但是,由于受国家财力的限制以及残疾人本身生理障碍等原因,残疾人仍是全社会中特殊困难的一个群体,他们的生活、教育、就业状况远落后于社会平均水平。改革、开放给国家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也给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然而,残疾人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单凭自身的努力难以经受竞争的挑战。而残疾人能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能不能和十亿人民一道前进,共同富裕,这不仅关系到五千多万残疾人,而且影响到数以亿计的亲属,因此,这就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组建统一的中国残疾人组织,可做为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助手,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要求,开展服务并动员社会力量为他们排忧解难;另一方面,可以团结教育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公民义务,为社会贡献力量。这对沟通政府、社会同残疾人的联系,增进相互理解,促进安定团结;对齐心协力,艰苦创业,促进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对显示社会主义优越性;对提高我国的国际声誉,都是十分有益的。<br> (三)有利于协助政府动员全社会发展残疾人事业。<br> 残疾人问题,单纯依靠福利救济,由国家包下来的作法,是政府财力无法承受的,即使在发达国家也越来越难以为继。最近,九十一个国家和八十五个组织参加的联合国会议,通过了《不久将来的社会福利政策与方案的指导原则》,强调在政府全面负责的基础上,加强非政府组织、社团、企业和人们本身的作用与贡献,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制定政策、行动方案和协调,在政府的监督和资助下,可以委托非政府组织和社团承担更大的责任来执行政府的方案,以有效发挥社会的作用。在我国,随着改革的深入,蕴于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社会财力在逐步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和方式在逐步向宏观调节和间接管理转化。在这种形势下,组建“半官半民”性质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一方面便于加强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和宏观协调;联合会得到政府的支持,具有相应的工作条件和手段,可以更好地贯彻政府的意图,承担任务,在国内外也更具有号召力。另一方面,以民间的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工作更具有活力,有利于联系群众,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发社会潜能,发展国际交往。这对形成部门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新的工作体系,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是一种有益的尝试。<br> 三<br>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待国务院批准后,我们准备即着手进行筹建工作。如工作进展顺利,拟于明年三、四月份召开中国残疾人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领导机构,抓紧开展工作。<br> 关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建议各地人民政府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正式成立之后,依据本报告和联合会章程,结合本地情况,逐步组建。<br> 民政部 <br>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br> 解读<br>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告的通知<br>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告的通知<br> 登录<br>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