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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批准财政部在国外筹资的批复<br>
国函〔1989〕24号<br>
财政部:<br>
你部报来的《关于请国务院发给财政部在国际金融市场筹资授权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br>
为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国务院批准你部在一九八九年适当时机代表我国政府在国际金融市场筹资。具体筹资方式、时间、地点、数额、币种和利率等有关事宜,授权你部根据国际金融市场情况决定。<br>
国 务 院<br>
一九八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