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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北京日报 ACC. 900027801

Interpretation of Beijing Municipal Elderly Care Service Regulations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解读

Issuer
北京日报
Date
2026-05-07 08:38
Instrument
explainer
Cit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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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Beijing Municipal Elderly Care Service Regulations, a foundational local regulation passed in January 2026 and effective from July 1, 2026. It explains the legislative background, significance, and process, emphasizing the regulation's role in addressing population aging and improving elderly care services.
Full text · 原文 2,638 字
2026年1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北京市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是本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制度依据,其颁布实施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广大市民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br>   立法背景和重要意义<br>   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养老服务方针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对养老服务作出总体规划和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文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服务网络建设等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提出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行长期护理保险等任务目标。通过制定条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工作要求,有利于提升本市养老服务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br>   制定条例是总结固化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本市将“老有所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持续推进。2015年率先颁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对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的供给保障作出规定。市委、市政府围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支持、市场主体运营扶持、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通过制定条例,对现行政策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和整合,有利于固化行之有效的做法,为规范、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br>   制定条例是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截至2024年底,本市常住老年人已达514万人,首次突破500万人。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447.5万人,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6.1万人、失能老年人41.33万人,高龄、失能老年人总量快速上升,老年人口数量和结构的深刻变化给相关工作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是养老服务涉及主体广泛、对象多元,服务供给主体责任、服务对象和内容等还不清晰。二是养老服务网络设施建设,特别是老旧城区设施还面临数量不足、供需不匹配等问题。三是对高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的服务保障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仍需提升。五是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强烈,供给存在缺口等。通过制定条例,以法治方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有利于解决制约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增强养老服务的系统性、专业性和可持续性。<br>   立法过程<br>   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高位统筹、专班推进,加强工作组织协调,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本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br>   立法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开门立法、汇集民意,让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起草审议过程中,深入调研并广泛听取来自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等各方面的意见。先后在市民政局和市人大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意见“直通车”作用,逐条认真研究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城市规划学会、潞源街道、景山街道、北京市律协、天通苑北街道等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意见建议。<br>   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代表意见。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共有85位市人大代表反馈了94条意见,内容涵盖条例各个重点方面。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开展会前研读工作,对立法背景、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代表大会前,共有91位代表在分团活动中提出203条意见;代表大会期间,共有代表70人次提出了93条审议意见。立法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br>   主要内容<br>   条例共九章七十七条,分为总则、规划和设施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保障和产业促进、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br>   健全养老服务总体制度框架。规定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本市养老服务对象的范围以及养老服务类型、提供主体和服务内容。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对养老服务的支撑;对政府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衔接作出规定。明确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等制度建设要求。<br>   强化规划引领与设施建设。明确养老服务专项规划编制总体要求。规定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的功能定位。明确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建、改建的标准和管理要求,明确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保障措施。规定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br>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等方面的养老服务规范措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明确居家社区养老的定位和职责。规定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的服务内容和运营规范。明确养老助餐、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技能培训、探访关爱、适老化改造等服务的内容和支持政策。机构养老服务方面:明确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总体定位。规定养老机构的具体类型和运营管理规范。明确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制定分级照护服务计划,强化养老机构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主体责任。医养结合服务方面:明确医养结合工作机制、政策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要求。规定医办养、养办医、医养协议合作、医联体建设等医养结合的具体形式及规范要求,支持发展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机构。明确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相关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支持范围。规定家庭医生的服务内容,明确上门医疗服务的制度措施,强化基层用药保障。<br>   细化养老服务支持保障措施。明确税收、水电气热等优惠政策以及国企闲置资源利用的支持政策。规定综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提供适老化服务的要求。明确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培养和职业发展激励的政策措施。鼓励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和智慧养老服务,推动养老金融发展。<br>   强化养老服务监管体系。明确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规定长护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要求,强化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收费管理。加强对违法经营活动的监管,强化信用管理,强调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