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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01
The Provincial Government’s Reply on the Comprehensive Land Price Implementation Standards for Acquisition Areas in Counties (Cities, District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Yancheng City
省政府关于盐城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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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Text
697 characters
省政府关于盐城市所辖各县(市、区)<br>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br>
(苏政复〔2026〕19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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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br>
你市关于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请示(盐政请示〔2026〕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br>
一、原则同意你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亭湖区、盐都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两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均为54000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均为52000元/亩;大丰区、滨海县、阜宁县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两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均为46000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均为45000元/亩;射阳县、建湖县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两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均为47000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均为45000元/亩;响水县、东台市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45000元/亩。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以及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5〕5号)要求确定。你市要合理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各项标准均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br>
二、你市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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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br>
2026年4月16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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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data
| Publisher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Site | js |
| Date | 2026-04-29 15:01 |
| CMS Category | 最新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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