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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教育局 ACC. 8740737

Not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Education Bureau on Carrying Out the Recommendation Work for a New Round of Education Research Experts and Education Research Backbone Personnel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新一轮教育科研专家和教育科研骨干推荐工作的通知

Issuer
深圳市教育局
Date
2021-05-03 22:14:31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initiates the selection and recommendation process for education research experts and backbone personnel in Shenzhen's basic education system, outlining responsibilities, application conditions, and requirements to support the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demonstration zones and promot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Full text · 原文 3,686 字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层次教育科研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和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智慧教育示范区和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以下简称“三区建设”),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基础教育科研机构、中小学校开展新一轮教育科研专家和教育科研骨干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教育科研专家的主要职责 教育科研专家即为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主要负责在工作室3年建设周期内,围绕当前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突出问题,带领科研团队深入开展高水平研究,使工作室成为我市基础教育科研骨干的集聚地和教育科研专家的孵化地。具体职责如下: 1.结合本工作室特点制定三年周期建设规划和教育科研骨干培养计划,有计划、系统地组织开展工作室建设工作。 2.围绕“三区”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至少完成1项市级以上重点课题,形成一批具有先行示范价值的研究成果。 3.带出一支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培养一批致力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创新的高水平科研人才后备力量。 4.承担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参与各级专业研讨、专题讲座和对口帮扶等活动,提升中小学骨干教师科研能力。 5.培育一批专业成果,每年紧密围绕工作室课题研究完成1篇高水平专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3篇以上研究论文,并形成一批可共享和推广应用的优质教育资源。 6.举办区域和跨区域开放性专题讲座、报告会或研讨会,辐射、推广优秀科研成果,发挥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 (二)教育科研骨干的主要职责 教育科研骨干即为教育科研专家培养对象,主要通过进入相应的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完成3年周期培养,成长为致力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创新的高水平科研型专家。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工作室培养计划,确立自身发展目标,制定周期内学习和研究计划,并按要求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2.积极协助主持人开展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工作室全体成员、学员成长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在工作室3年周期内,完成个人专业成长报告,紧密围绕工作室课题研究独立撰写1篇高水平研究报告、公开发表3篇论文。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者应是我市基础教育科研机构和中小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同一人不得同时申报教育科研专家和教育科研骨干。以下申报条件中所有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一)教育科研专家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连续从事教育工作8年以上,在深圳连续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对 2014 年以来引进的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在深任教年限放宽至1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能够完成一个周期的工作室建设。 4.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小学三级正、副校长职级。 5.近五年主持并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 6.近五年出版所属研究领域教育教学专著1部(主笔或第一作者),或发表5篇专业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7.任教以来,没有发生教师行为准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禁止行为,没有过党纪政纪处分、犯罪记录以及被刑事拘留、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年度师德考核没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任教以来,没有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弄虚作假或与事实不相符的学术不端行为。 9.近三年发生重大师德师风、安全责任事故,或违反收费、有偿家教等规定的学校,其校长和有关责任人不得申报。 10.近三年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且经相关主管部门验证合格。 (二)教育科研骨干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 2.连续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深圳连续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近五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参与1项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 6.近五年内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类著作1部及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专业学术交流会上获奖。 7.任教以来,没有发生教师行为准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禁止行为,没有过党纪政纪处分、犯罪记录以及被刑事拘留、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年度师德考核没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任教以来,没有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弄虚作假或与事实不相符的学术不端行为。 9.近三年发生重大师德师风、安全责任事故,或违反收费、有偿家教等规定的学校,其校长和有关责任人不得申报。 10.近三年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且经相关主管部门验证合格。 (三)申报优先条件 申报人在符合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基础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推荐: 1.省级(含副省级城市)名校长、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且当前无担任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任务的。 2.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本学科领域研究在市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 3.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等专业比赛二等奖及以上,且教育教学业绩在市内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 4.近五年围绕“三区”建设某一领域探索形成了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教学实践模型,并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发挥明显的提升作用,在我市基础教育领域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 三、推荐名额 2021年,全市计划评选教育科研专家40名左右,评选教育科研骨干120名左右。 全市教育科研专家共推荐80名。其中,各区共推荐66名,市局直属单位(学校)共推荐14名。 全市教育科研骨干共推荐240名。其中,各区共推荐198名,市局直属单位(学校)共推荐42名。推荐名额分配表 区域单位 教育科研专家 教育科研骨干 福田区 8 24 罗湖区 7 21 南山区 8 24 盐田区 4 12 宝安区 10 30 龙岗区 10 30 龙华区 7 21 坪山区 5 15 光明区 5 15 大鹏新区 2 6 合 计 66 198 市局直属单位(学校)名额分配方案说明: 1.市级教育科研机构和超过120个教学班的学校可推荐教育科研专家各不超过2名,其他单位(学校)可推荐教育科研专家各不超过1名; 2.超过120个教学班的学校可推荐教育科研骨干各不超过6名,其他单位(学校)可推荐教育科研骨干各不超过3名。 四、申报推荐要求 各基础教育科研机构、各中小学校应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确认申报人符合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后,方可推荐参加教育科研专家和教育科研骨干评选。 (一)个人申报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由符合条件的全市基础教育科研机构和中小学校在职在岗人员自愿申报。 2.申报人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1、2),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要求见附件3),申报教育科研专家还需要撰写深圳市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建设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4)。 3.2021年5月10日前,申报人将申报表、佐证材料和建设方案(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所在单位(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二)单位推荐 1.所在单位须按《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成立推荐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 2.所在单位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有关申报人的评审材料报送所属教育科研主管部门。 (三)区级选送 1.材料审核。区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应对照资格条件,逐项审核所在区申报者的申报资格,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推荐评选。区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审查公示。推荐名单经区教育纪检部门审查合格后,在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材料报送。2021年5月31日前,各区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统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市教科院603室,并相应的全部电子版材料分类打包发送至邮箱:zjgzs@sz.edu.cn。 联系人:余淳子,联系电话:13006878454,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603室,邮编:518029。 附件:1.深圳市教育科研专家申报表 2.深圳市教育科研骨干申报表 3.申报人报送材料要求 4.深圳市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建设方案编制指南 5.推荐人选汇总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