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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ACC. 8025000

Henggang Subdistrict Community 'Micro Livelihood Matters·Big Pot of Vegetables' Service Project Applic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Standards

《横岗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服务类项目申报实施规范》

Issuer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Date
2020-08-21 09:59:15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establishes detailed rules for the application, implementation,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community service projects under the 'Micro Livelihood Matters·Big Pot of Vegetables' program in Henggang Subdistrict, including procurement limits, staffing costs, and equipment regulations.
Full text · 原文 1,545 字
第一条 为确保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以下简称“大盆菜”)服务类项目实施开展严谨有序,经费使用合理规范,根据《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实施办法》、《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专项经费实施细则》,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横岗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服务类项目申报实施规范,该规范适用于社区的所有服务类项目。 第二条 “民生微实事·大盆菜”服务类项目申报实施应当严格遵循《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实施办法》,遵循党委主导、各方参与,为民服务、群众受益,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程序合规、内容合理,规范简便、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 优先征集《深圳市“市级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和《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服务类优质项目库》的项目,相关项目经费可根据社区面积、人口数量与服务团队等实际情况在20%范围内调整,超过此范围须报社会事务办审定。 第四条 不在项目库中的自选项目或特色项目,经费预算须多方咨询比较,符合市场价格。 第五条 进行委托服务的,原则上不能由本社区内党群服务中心的运营机构承接,承接项目的机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与项目负责人或执行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承办,严禁项目负责人或执行人借用项目谋取私利。 第六条 服务类项目单项资金不超过20万元。项目预算经费为10万元(不含)以上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实施。 第七条 项目不得采购属于五大类特定商品(空调、办公自动化设备类、电视机及摄影器材、网络设备、办公用纸等),其他固定资产类物资采购累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额的20%,单价超过1000元的设备,须按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第八条 培训活动每次学时不少于60分钟,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赛事裁判次数按实际发生场次计算。 具备专业资质的教师、裁判、专家,须提供专业资质证明,师资费用参照市、区、街道相关费用标准执行。 义工补贴每人每次不超过30元,每个项目义工补贴(通讯、交通等)累计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额的5%;特殊项目(如志愿或公益类项目)义工补贴突破项目总额5%限制的,需报社会事务办审定。 第九条 日常培训、训练等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服装和鞋。因进行公众演出、代表社区参加比赛的项目,确需购买装备的,服装和鞋禁止采购国际品牌,球类运动整套装备每人每套不超过300元;文艺演出整套装备,包括服装、道具、化妆费等原则上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社会事务办审定。 第十条 服装价格单价小于150元(含)的,且受惠人群广的,如T 恤、马夹等,可作为居民纪念品发放,需做好登记记录;单价大于150元的表演性服装(如舞蹈服、太极拳服等),不得发放给居民作为个人物资;使用服装时社区须做好登记,包括使用者、使用时间、归还时间等,使用完后原则上由社区负责清理消毒并统一保管,若由个人保管须明确服装所有权为社区,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 原则上不得申请外出团建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社会事务办同意,项目费用除车费外,餐费补助按照街道规定执行,其他费用每人每次上限50元。 第十二条 项目承办机构须做好活动方案、签到、拍照、物资签领(归属)、总结、财务公示、材料归档等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须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及经费预算清单实施,如需修改上报社会事务办审批,并报街道分管领导同意。 第十四条 “大盆菜”服务类项目申报实施规范实行动态管理,社会事务办将根据上级规范、社区提出的意见及申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对规范进行修定。 第十五条 本规范由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11月29日印发的《横岗街道”社区民生大盆菜”服务类项目申报实施规范》自此规范实施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