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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ACC. 7939525

Interpretation of the Notice on Abolishing the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Rental Subsidies for Newly Introduced Talents in Shenzhe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Issuer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Date
2020-07-29 11:04:00
Instrument
subsidy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explains the background and rationale for abolishing the rental subsidy policy for newly introduced talents in Shenzhen, effective from March 7, 2020, while clarifying transitional arrangements for eligible applicants before that date.
Full text · 原文 578 字
一、背景及依据 2014年12月1日我市颁布《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其中包括出台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即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本科每人6000元、硕士每人9000元、博士每人12000元的租房补贴。为落实该项政策,我局联合原市财政委共同印发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2015年7月16日正式实施。 根据2020年3月7日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规定,删除了《安居办法》中关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相关规定,《实施办法》已无继续执行依据,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要求,应当予以废止。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予以废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0年3月7日(含当日)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三、其他 对2020年3月6日(含当日)前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且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仍可按照《实施办法》的标准和程序申领租房补贴。此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可继续按照《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的规定,申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