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20-03-12 14:30:06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Action Plan for Creating Shenzhen Quality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创造深圳质量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府办〔2011〕81号 sz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Action Plan for Creating Shenzhen Quality, which outlines a comprehensive strategy to transform Shenzhen's development model from 'Shenzhen Speed' to 'Shenzhen Quality' by 2015, focusing on innovation, economic restructuring, social harmony, urban development, ecological sustainability, and government effici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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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创造深圳质量的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关于创造深圳质量的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创造“深圳质量”,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及出席大运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题主线,按照“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要求,以“深圳质量”为标杆,坚持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四大导向”,实施经济、社会、城市、生态、文化发展和政府服务等“六大质量提升行动”,使经济更有效益、民生更为幸福、城市更富魅力、生态更加美好、文化更具品位、政府更趋高效,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领先全国,实现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的跨越,彰显经济特区新优势,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成为代表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典范城市。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深圳质量”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成为经济特区的新标志,形成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全体市民共建共享的和谐社会、特区一体化的城市发展格局、开放包容创新多元的特区文化、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民生幸福城市、国家低碳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本市生产总值达到1.5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万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万元,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47吨标准煤,万元GDP水耗累计下降20%。 二、经济发展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以质取胜,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构建具有国际水平的自主创新体系和“高、新、软、优”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优化经济增长结构,培育宏大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到201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达到35%、40%。 (三)坚持自主创新主导战略,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广聚优质创新资源,推动产业创新、技术创新逐步向知识创新延伸,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拓展。积极争取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深圳,加快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国家基因库建设。实施“十、百、千”工程,到2015年,建成10所特色学院,培育大批专业化创新人才;建成300家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500个国家级、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1000个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积极推进核心技术突破,实施科技登峰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基因工程、干细胞、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产业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支撑计划、973等各类国家计划和科技项目。 进一步加大政府对自主创新的投入,落实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首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探索设立科技创业银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代办系统,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到2015年,力争培育200家中小企业在海内外上市。(以上两项由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到2015年,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2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新增100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表1 自主创新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 ● 以深圳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国家数字电视试验区和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为重点,建设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 市科工贸信委 ●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等战略领域,组织引导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围绕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推动建立一批细分行业产业技术联盟,推动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标准制定,促进形成协同创新的技术链和产业链。 ●在生物医药、IC设计、软件测试、动漫设计、通信、数字视听、新型储能材料、化合物半导体、装备制造、资源环境等领域组建一批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加快IC设计产业园、重大装备技术研究服务平台等建设。 ●制定出台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在高新区深圳湾园区、南山后海区域、龙岗大运新城、光明新区等规划布局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部集聚区。 ●利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生产力基地、深港创新圈互动基地等平台,吸纳港资企业研发中心和科技服务机构。推进香港高校深圳产学研基地建设,引进香港院校实验室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托管孵化、检索分析、代理代办、维权投诉、评估交易等一站式服务。 ●建立市区两级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机制,推动建立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等标准联盟。 (四)着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制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加快发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在基因工程与干细胞、生物医疗、核能、太阳能、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智能电网、新型功能材料、数字内容、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等领域实现跨越发展。到2015年,建成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11个新兴产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总规模超过2万亿元,成为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文体旅游局牵头)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制造业产业能级跃升。建设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着力打造通信、集成电路、新兴平板显示、计算机、半导体照明、软件等六大产业链。拓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前沿领域,完善以环保节能和电子化为特色的汽车产业链,做强以电子工业专用设备为主体、以自动化成套设备为特征的数字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仪器仪表、办公设备以及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环保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加快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增强产业发展软性驱动力。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巩固全国金融中心地位。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左右,各类基金总规模达到2万亿元,成为全国财富管理中心。推动东西港区协调发展,促进物流业高端化发展,加快形成以供应链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物流服务企业群,建设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和亚太地区重要的供应链管理中心。到2015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发展邮轮游艇等海洋旅游业,建设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积极承接离岸外包,大力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设计等高端服务外包业务。(市金融办、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科工贸信委牵头)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完善总部经济政策,到2015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国际总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部等总部企业40至50家,初步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经济发展集聚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坚持不断创优,以优质品牌、优质企业、优质产品的“三优”为导向,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到2015年,淘汰转移1万家低端企业。鼓励通过供应链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优势传统产业从一般加工生产向创意、研发、设计、品牌、服务高端核心价值链转型升级,着力打造一批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国际化品牌,促进第二产业向生产性服务业的演变升级。(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表2 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 ●建设若干新能源领域国家级技术研发平台,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建设国家新能源产业重要基地和低碳发展城市。 ●完善以环保节能和电子化为重点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支持比亚迪、五洲龙等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建设。 市科工贸信委 ●加快装备制造业检测中心和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推动虚拟现实技术、真三维显示技术和人机交互技术在装备设计、制造、装配领域的开发和应用。 ●制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组织企业参加国际知名服务外包专业展会,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资质认证。 ●制定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完成规模以上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的转型。 市金融办 ●积极争取中国银监会、证监会支持深圳建设银行业、证券业创新发展试验区。 ●着力打造福田中央商务区、罗湖蔡屋围和南山前海三大金融集聚区,加快推进深圳市金融产业服务基地项目入驻。积极争取金融改革创新项目在前海先行先试。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控股集团,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做大做强。 ●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 市文体旅游局 ●建立国家级创意产业园区,推进深圳创意信息港、环球数码创意文化科技研发基地、田面设计之都产业园、梧桐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市交通运输委 ●完善现代物流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长城国际物流中心、深圳国际农产品物流园、西部第三方物流基地等项目建设。 (五)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推动内外需协调发展。集聚全球知名品牌,吸引国内外高端消费群体,建设国际消费中心。优化城市商业网点结构,建设定位准确、布局合理的特色商圈,规划建设一批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大型都市综合体。培育大型商业企业,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发展。到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500亿元。(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牵头) 积极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地理信息等新型服务业态,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网上商群,促进实体消费空间和虚拟消费空间的融合发展。(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努力扩大社会投资,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强社会投资和外资投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组建国资国企投融资平台,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政府投资的资金使用效益,合理确定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重点向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特区一体化、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倾斜。(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牵头) 进一步提高深圳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建立内销网络,创建内销品牌。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内销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 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优化进出口贸易结构,提高一般贸易比重,推动加工贸易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升级。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大力拓展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展会、对口交流洽谈。培育一批辐射全国的大宗商品、高端消费品进口总代理、总经销企业。 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以并购、参股、股权置换、技术和品牌投资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国经营,重点推动优势企业结盟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和营销渠道。全面扩大与东盟的经济贸易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深圳—海防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培育一批本土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努力打造中国企业国际总部基地。(以上三项由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表3 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 ●统筹推出鼓励社会投资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金融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领域的相关政策。 市科工贸信委 ●支持罗湖区在打造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方面先行先试,加快金融城、万象城、珠宝城、工艺城和艺术小镇建设。 ●统筹布局核心商圈、中心区商圈、次中心区商圈和社区商业网点,积极发展电子、家具、珠宝、品牌服饰等特色商圈。加快推进京基100、中航广场等商业项目的建设,完善宝安南—人民南—老东门、华强北、中心区CBD等主要商圈。 ●支持企业在国内城市设立深圳品牌街、品牌店和深圳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六)构筑人才高地,增强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持。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创新海外引智工作机制。到2015年,重点引进50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吸引带动1万名以上各类海外人才来深工作。 组织实施国内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大力引进和培养创新团队,吸引和集聚院士、优秀青年科学家、国家科技大奖获得者、重大前沿核心技术技能掌握者、新产业新行业创新创业者等创新型人才。 强化人才服务,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和高层次人才团队专项资助计划,进一步完善人才入户、医疗、保险、出入境、住房、子女入学等配套政策,建立创新创业服务扶持平台,积极鼓励和支持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学术交流以及技能培训等活动。(以上三项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加快将南方科技大学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升深圳大学教学科研能力,推动北大、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启动本科教育,加快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建设,支持深圳虚拟大学园升级。(市教育局牵头) 三、社会发展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社会发展质量。全面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社会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到2015年,社会建设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 (七)努力扩大劳动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继续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大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等职业培训力度。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引导劳动者合法维权,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健全劳资平等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努力争取参与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定期调整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加强对部分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合理调节社会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以上三项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表4 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健全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和劳动关系信用征信制度,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和争议处理机制。 ●完善灵活就业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予以补贴,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加快创业载体建设,大力发展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园区,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健全公共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加大创业宣传力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升自主创业信贷服务。 (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社会民生福利。完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等补充养老方式。到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健全以孤残儿童、残疾人、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为主体的制度型福利体系。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对困难群体救助全覆盖。培育发展慈善事业,打造一批品牌慈善项目。到2015年,每千名户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市民政局牵头) 表5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推动养老保险条例修订,实现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修改失业保险条例,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完善医疗保险办法,制定生育保险政策,建立工伤康复制度。 市民政局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制度型社会福利体系的意见,推动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 ●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和高龄老人、重度残疾人政府津贴制度。 ●推动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建立健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九)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发展成果。坚持扩大办学规模与提升教育质量并举,全面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实现教育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公平高效、整体均衡优质,满足群众多元化教育需求。到2015年,新增2.5万个普通高中学位,95%以上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以上,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以上。(市教育局牵头) 促进卫生资源均衡化配置,加大原特区外卫生重大项目建设,实现每个区至少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构建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政府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市场提供个性化高端化服务的多元化办医体系。到2015年,新增床位1.5万张,每万人执业医生数和病床数分别达到26人和34张。(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财政投入力度,拓宽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形成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以及住房补贴、贷款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广覆盖住房保障体系。到2015年,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达到44%,力争实现户籍无房家庭全部得到住房保障。(市住房建设局牵头)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打造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加大原特区外公交运力投放力度,创新公交服务品种。实施交通需求管理,推进交通拥堵治理。到2015年,市民机动化出行公交分担率达到56%,中心城区和组团核心区路网高峰小时平均车速20公里\/小时以上,其他区域25公里\/小时以上,轨道运营准点率98%以上。(市交通运输委牵头) 表6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 ●完善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 ●完善医疗机构分级收费制度,探索建立按病种付费等新的收费方式。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市财政委 ●建立全市统一的设备设施配置标准与经费投入标准,逐步实施全市统一的生均拨款标准。 市交通运输委 ●开展公交都市示范区、公交社区建设和公交提速工程。 ●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加快建设快速公交走廊。加强地面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配套接驳,增加公交线路投放,打通社区、城中村、工业区等公交微循环。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加快推进健宁、聚龙、新明、肿瘤、宝荷、新安、学府、口腔等医院的新建项目建设,完成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北大医院、儿童医院、中医院的改扩建工程。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医疗服务标准化管理。 市教育局 ●加强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探索并建立幼儿园分类管理、分级扶持制度。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建设。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新改扩建11所普通高中,支持现有民办高中适度扩大办学规模。 ●统筹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制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举办职业教育。 市住房建设局 ●拓宽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通过城市更新配建、企业利用自有用地、拆迁统建上楼等方式多渠道建设保障性住房。 ●建立以政府优惠政策支持与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主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机制,探索市场代建、BT、BOT等项目管理模式,引导和规范社会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 ●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和退出机制,研究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循环分配制度。 (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力度,实现流动人口管理与治安管理、就业管理的有效联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到2015年,每万人暴力案件立案数不超过11.5宗。(市公安局牵头) 创新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实施产业、人口、城市空间三方联动调控,合理控制城市人口规模和增长速度。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和入户政策,有序扩大户籍人口比重。完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推进计划生育改革。到2015年,户籍人口达到400万人,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 加强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覆盖生产流通领域的全链条监管模式。推进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对重要工业产品和食品的监督抽查。到2015年,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2%。(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药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工程建设,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全过程监管,探索建立统一、快速的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到2015年,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不低于95%。(市药监局牵头) 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信息可追溯制度,构建市、区、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检测体系。到2015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超标率不高于2.5%。(市农业局牵头) 健全城市灾害应急机制和工作网络,提升城市应急救灾能力。完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提高城市重大活动精细预报服务、城市积涝和地质灾害等灾害风险预报服务水平。(市应急办、气象局牵头) 表7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 ●全面推进分区域人口调控指导性计划。 ●进一步完善入户政策,研究建立“居住证+社保”等新型迁户政策。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推进计生综合改革,完善少生奖励、困难扶助等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市公安局 ●分阶段、分步骤建设情报信息网、基础防范网、视频监控网、网络管控网、打击整治网和区域协防网,形成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 ●坚持开展重点治安地区挂牌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城中村、同乡村、同业村,市际区际接壤地、贸易物流集中地等治安重点区域。 ●研究出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规,加强出租屋管理,进一步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和房屋编码卡管理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加大对产品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问题。 ●建立覆盖生产流通领域的全链条、可追溯产品抽查制度,构建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市药监局 ●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药品购销渠道。 ●研究制定基本药物生产环节全覆盖抽验制度。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建设。 市气象局 ●开展暴雨风险普查和评估,提升社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 ●建立向社会开放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和“一站式”气象公共服务信息传播平台。 市农业局 ●以“总部+基地”的方式,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建设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实施“备案+准入”的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 四、城市发展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内涵发展,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以香港、新加坡等国际先进城市为标杆,全面推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拓展综合功能,强化精细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到2015年,特区一体化建设实现根本改观,力争完成土地整备面积150平方公里,万元GDP建设用地累计下降25%。 (十一)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统筹规划空间发展布局,加快形成主次分明、功能各异、界限清楚的“双中心八组团”城市结构。以城市发展单元为切入点,制定城市发展单元实施规划,推动城市开发模式向城市综合体、集团式开发转变。 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新型功能区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运新城、航空城、大鹏半岛滨海旅游度假区等新型功能区、新城开发建设,促进区域整体性开发、组团式发展。(以上两项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 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重点加大原特区外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力度,完善市政配套和公用设施。以坂田华为片区、二线拓展民治片区等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推动特区一体化建设全面展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表8 优化空间布局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规划国土委 ●编制完成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年)。 ●以蛇口半岛地区、笋岗—清水河国际消费中心、光明和坪山新区、龙华大浪等为试点,制定城市发展单元实施规划。 ●提高原特区外地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改变其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落后局面。 (十二)积极推动外溢型发展,巩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地位。探索深港合作新机制新模式,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将前海地区打造成为深港合作先导区。力争到2015年,前海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市前海管理局牵头) 深化深港合作,加快落马洲河套等边界地区开发建设,推动莲塘\/香园围口岸等重大跨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全面加强深港创新圈建设,推进香港高校来深合作办学。(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教育局牵头) 加强区域合作,突出体现生态低碳、知识密集、区域治理的现代理念,推进深莞新城等深莞惠边界地区的规划建设。以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先导,推动深莞惠与广佛肇、珠中江经济圈融合发展。加强与粤东西北地区的经济合作,加快推进深汕(尾)特别合作区、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园建设。进一步强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大援疆工作力度,推动区域共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表9 推动外溢型发展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金融办 ●吸引在香港、澳门的金融机构来深设立法人机构、地区总部以及研发中心等。 ●支持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市场,稳步推进香港人民币业务。支持深港两地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推进深港金融市场的互通与合作。 ●推进深港证券业在QFII、QDII、海外上市、跨国并购等方面的合作。 市发展改革委 ●加快编制深莞惠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规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及边界地区规划。 ●加快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的规划研究工作。 市科工贸信委 ●加快深港传染病研究中心等8个创新基地和深港IC设计创新平台等12个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深港两地产学研机构合作,加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建设,引进10个香港院校实验室在深设立分支机构。 市交通运输委 ●加快深圳兰竹东路和惠州西南大道、深圳锦绣东路和惠州石化大道、深圳丹梓东路和惠州龙海二路的对接工程建设。 (十三)拓展综合功能,增强城市辐射力和影响力。规划布局并建设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促进综合交通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的高标准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实现城市交通的整体提升。到2015年,建成城市轨道网229公里,形成“七横十三纵”干线路网格局。 加快深莞惠、珠三角和深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国家、省干线公路网、铁路网、珠三角城际轨道网的衔接,推进大空港和国家铁路建设,增强对泛珠三角及东南亚地区的辐射能力。(以上两项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 强化资源保障功能,构建多元化的资源能源保障体系。加强水资源调度配置,建立覆盖全市、互通互联、分片调蓄的供水水源网络。优化能源利用结构,继续实施以引进天然气为主的石油替代战略。试点应用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发展智能电网。 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以高水平的信息化增强城市竞争力。加快建设无线城市和智慧深圳,积极推进物联网和云计算的示范应用,实现信息化向城市发展领域的全方位渗透。到2015年,初步建成TB级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无线宽带覆盖率超过99%。(以上两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水务局牵头) 加快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建设,统筹通信管网、通信机楼和光纤主干网的规划建设,促进通信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的IP化、宽带化、全光化。到2015年,建成千万容量的光纤接入平台,光纤到小区实现100%,光纤到户达到150万户。 建设信息安全保障机制,营造信息安全环境。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信息系统安全。加强信息安全法规建设和有关标准的制定工作,强化信息安全监控手段和力量,构建网络诚信体系。(以上两项由市科工贸信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表10 拓展综合功能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交通运输委 ●加快推进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穗莞深城际线、深圳至茂名铁路等规划建设,推进深港西部快速轨道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东部过境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启动深圳城市轨道与东莞、惠州的衔接研究。 ●推进三期工程建设(6、7、8、9、11号线),启动远期线路规划研究。 ●重点建设广深沿江、东部过境、外环、博深等高速公路,加快完成梅观高速、惠盐高速等扩建工程,推动深中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南坪快速路二期三期、新彩通道、坂银通道等规划建设。 市科工贸信委 ●加快推进西电东送深圳第二通道、城市电网工程等项目建设。 ●加快编制建设智慧深圳总体规划,组建华南地区物联网感知认证中心,建设物联网传感信息网络平台、物联信息交换平台和应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实施三网融合试点工程,全面启动双向进入业务实质性商用。 市发展改革委 ●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月亮湾电厂改扩建、滨海电厂、西气东输二线深港支线、应急调峰LNG接收站、迭福LNG接收站等项目建设。 ●加快无线城市建设,推进无线热点部署工作。 市水务局 ●加快西江引水、新丰江引水、东部引水三期前期工作,推进公明供水调蓄工程、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铁岗水库扩建和水源优化配置工程等建设。 (十四)再造城市空间,挖掘空间资源潜力。坚持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三种更新模式并举,加快城中村、旧工业区、旧商业区和旧住宅区改造,大力推进重点区域的城市更新。到2015年,基本完成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的城中村改造或转型整治,基本完成宝安、龙岗、光明、坪山主要地区的城中村整治,完成更新改造用地面积35平方公里。 加紧编制土地整备规划,加强重大项目用地和重点开发区域的土地整备。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在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地铁及交通枢纽、中央商务区、商业功能区、更新片区中,规划建设一批地下空间开发工程。 加快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以规划实施为导向的建设用地管理机制,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开发利用新模式,建立供应引导需求模式下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以上三项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 表11 再造空间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规划国土委 ●大力推进福田环CBD地区、罗湖笋岗—清水河地区、南山大沙河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宝安松岗地区、龙岗深惠路沿线地区、华为科技城等区域的更新改造。 ●加大工业园的升级改造和整合力度,力争五年内建设10个规模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用地连片、配套齐全的产业园区。 ●以光明、坪山、前海、龙华新城、大鹏西涌、葵涌坝光等重点地区为试点,开展土地整备工作。 ●全面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南山湾厦、宝安怀德、龙岗岗头、光明东坑和坪山石井5个试点工作。 ●完善土地整备、城市更新的配套政策,出台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十五)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精细化城市管理考核与运行体系,着力营造洁净、美丽、有序的城市环境。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改造提升机场、口岸、车站等城市门户和主次干道绿化景观。 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扩大网格化管理覆盖范围,实施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创新城市管理控制手段,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以上两项由市城管局牵头) 五、生态发展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低碳绿色,提升生态发展质量。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推进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到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60天以上,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1%、22%、4%和3.5%,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 (十六)推进节能减排,建设低碳绿色城市。制定实施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快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强化节能减排,着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研究探索科学的电价、水价机制和节电节水激励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投放新能源公交大巴6000辆。发展低碳建筑和绿色建筑,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开展住宅产业化和建筑工业化工程。(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牵头) 加快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碳交易、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机制和交易平台,开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大力推进工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开展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资源利用示范工程。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建筑废弃物利用率达到60%。(市城管局牵头) 构建高效安全的水资源利用体系,积极推进雨水、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大节水型单位创建力度,鼓励再生水利用。到201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市水务局牵头) 表12 推进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 ●加强节能减排考核,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研究制定低碳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实施低碳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提高全社会节约环保意识。 ●大力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四大循环经济产业园和城市矿石示范基地。 ●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站、充电桩建设。 市科工贸信委 ●推进工业节能、高效照明、建筑节能等减碳技术研发与应用。 ●加快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利用发电等工程建设。 市人居环境委 ●制定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启动南山区环保产业园和环保技术研究院建设,力争2015年建成1—2个环保产业集聚基地。 ●完善排污权交易系统,出台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交易,研究扩大交易的主要污染物种类,适度扩大交易主体范围和融资模式。 市住房建设局 ●在全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出台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以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开展现有建筑的低碳生态化改造,推广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制订实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技术标准和认证标准。 市水务局 ●加快推进横岗、前海、光明、坪山等重点示范片区的雨水再生水利用工作。 市城管局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减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量。 (十七)强化环境治理,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完成重点河道和西部沿海水系的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到2015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他地区达到80%。(市水务局牵头) 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促进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减排与回收利用,严控余泥渣土污染。加快淘汰或优化重污染企业。到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市城管局、人居环境委牵头) 深入开展大气环保工程,全面完成燃油电厂“油改气”,推动电厂烟气脱硝。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逐步提高车用燃油和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烟尘、扬尘、粉尘和各类颗粒物的污染控制,建立完善灰霾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体系。(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表13 强化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水务局 ●制定实施全市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实施计划,加快完成深圳河、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茅洲河等重点河道和西部沿海水系的综合整治。 ●以福田河、新洲河、大沙河为重点,开展以水生态保育为主的环境改善行动。 ●加快建设福田、公明、西涌污水处理厂,推进龙华、平湖、沙田、沙井、燕川、观澜、铺地吓、固戍等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和改建工程。 ●大力推进原特区外污水支管网建设和排污口接驳管道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排水管网清源行动。 市人居环境委 ●2015年前完成全部火电厂低氮燃烧器改造以及妈湾电厂烟气脱硝,完成2300台锅炉的综合节能改造和污染治理。 ●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淘汰重污染行业企业,每年按10%的比例淘汰或优化电镀、线路板、印染、造纸行业中的重污染企业。 ●推进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和安全填埋场等建设。 市城管局 ●加快推进东部、白鸽湖、老虎坑、南山垃圾焚烧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的新建、扩建工程,继续推进老虎坑污泥处理工程建设。 (十八)加强生态建设,打造国家生态示范市。严守基本生态控制线,实施生态保护分级控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节点恢复为重点,加快构建“四带六廊”生态安全网络。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等各类公园和城市立体绿化走廊建设。到2015年,基本完成“四带六廊”建设,森林覆盖率达到46%,建成约2000公里绿道网。(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表14 加强生态建设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人居环境委 ●加快推进城市绿道、社区绿道建设,启动与区域绿道的连接互通工程。到2015年,形成约300公里区域绿道、约500公里城市绿道和约1200公里社区绿道网络。 ●推动在主要河流、饮用水源水库、近岸海域保护与建设一批湿地。 ●开展宜居城区、街道、社区的试点工作,到2012年底,创建30个宜居示范项目。 ●加快梧桐山国家级风景区规划建设。 市城管局 ●加快推进大鹏半岛、塘郎山苏铁、清林径等自然保护区和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到2015年,新建森林公园11个,社区公园50个。 六、文化发展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文化强市,提升文化发展质量。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创新,建设开放包容、创新多元的城市文化,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到2015年,全市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达到2.3册,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达到5800亿元。 (十九)建设文化设施,夯实文化发展基础。加快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形成具有国际水准的标志性文化设施群。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构建十分钟公共文化圈。 加强对大鹏所城、南头古城等体现岭南文化特色的文物和改革开放历史文化的保护,加大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力度。(以上两项由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二十)推动文化创新,激发文化发展活力。促进文化与科技、时尚和创意的有机融合,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中心。加快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数字出版、新媒体、文化旅游、影视演艺、高端工艺美术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创新型文化企业。不断扩大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影响力,支持文化产权交易所开展交易品种和交易制度创新。(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创新文艺创作的扶持方式,构建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在文学、美术、影视和音乐等领域,推出一批高水准的文艺精品,培育深圳学派的文化团队。(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二十一)提升文明素质,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推进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水平。(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覆盖全市的学习网络,广泛开展全民阅读。大力发展终身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支持老年大学、家长学校、妇女学校发展。(市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牵头) 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大力推进“钢琴之城”、“图书馆之城”和“设计之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品牌建设,提升现有文化品牌的影响力,构建规模化、系列化、多层次的文化活动品牌体系。(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二十二)加强文化交流,扩大文化影响力。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和合作领域,展示世界优秀的民族文化和现代文明成果。开展深圳文化周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本地优秀文艺团体及文化精品“走出去”。积极引进世界优秀文化产品,办好外国文化周展演活动,营造国际化城市的文化氛围。(市文体旅游局、外办牵头) 表15 提升文化发展质量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委宣传部 ●出台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 ●推动报业、广电、出版事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文化传媒集团。 市文体旅游局 ●加快建设当代艺术与城市规划展览馆、文学艺术中心、艺术学校新校区、宝安书城和龙岗书城等重大文化设施,规划建设图书馆调剂书库等项目。 ●加强大鹏所城二期、南头古城、大万世居、咸头岭遗址等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 ●推进实施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周末文化服务工程、高雅艺术普及工程、劳务工文化服务工程。 ●推进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和调动民间力量举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进一批龙头文化企业和品牌项目。 ●加快培育中国(深圳)国际钢琴协奏曲比赛、深圳国际水墨画双年展、观澜国际版画双年展等文化品牌。策划举办国际音乐节、国际舞蹈节、国际旅游节。 七、政府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优质高效,提升政府服务质量。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 (二十三)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大部门制改革,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科学合理划分市、区、街道权限,强化区、街道在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事权。整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行政管理资源,缩短管理链条。(市编办、市委政研室牵头) 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优化职位分类,规范岗位职责,拓展不同类别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制度。(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区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扩大事业单位法定机构改革试点范围,率先建立现代事业单位体制。(市编办牵头) 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拓展社工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市改革办、民政局牵头) 表16 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编办 ●研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则和操作方法,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市委政研室 ●探索功能区管理模式,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进一步细化公务员职类、职组、职系划分,开展岗位职责规范试点。 ●研究建立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完善聘任制公务员职业年金相关配套制度。 ●探索公务员跨部门交流及与企事业单位交流机制。 ●完善公务员薪级工资标准,探索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薪级工资制度标准。 ●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薪资、岗位等管理办法,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建设。 市民政局 ●完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对工商经济、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立法,研究制定非营利组织条例、行业协会商会条例。 ●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助及奖励制度。 ●推进基金会登记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公募基金会作用,大力培育非公募基金会。 (二十四)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效能政府。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和核准事项,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推行网上审批、联合审批和并联审批,建立跨部门协同审批和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机制,促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市法制办、行政服务大厅办牵头)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市监察局牵头) 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互分离、各自独立的证明体系,率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商事登记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重点加大教育、科技、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生态环境等民生投入。(市财政委牵头) 表17 提高行政效率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具体措施 市法制办 ●督促修订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办法,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化、动态化,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编码管理。 市行政服务大厅办 ●建立法人登记中心,统一联合办理法人登记。 ●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各类证照办理和便民服务,构建服务群众的社区服务新平台。 ●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和行政审批服务社会代办管理办法。全面梳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各部门内部审批条件、审批环节。 (二十五)提高法治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建立部门规范性文件网络查询平台。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重大决策社会咨询、专家论证、听证、公示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网络问政机制和平台。推行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体制,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制度和标准化办案规范程序,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以上三项由市法制办牵头) (二十六)加强评估监督,建设责任政府。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改进绩效评估方式,突出绩效管理重点,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完善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对政府部门主要行政行为的动态监察。(市监察局牵头) 加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重点资金、重大工程审计监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腐败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揭露和查处,推动廉洁城市建设。(市监察局、审计局牵头) 八、组织保障机制 (二十七)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深圳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政府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和光明、坪山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深圳质量建设工作。 (二十八)落实政策措施。各区、各部门抓紧制定落实本行动计划的实施细则,编制年度推进计划,明确主要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及时报送关于创造深圳质量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年度报告。 (二十九)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关于创造深圳质量的行动计划的跟踪督办。市监察部门要制定对深圳质量建设工作的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有关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十)强化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研究机构要加强“深圳质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创造深圳质量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各新闻媒体要深入报道我市创造深圳质量的重大政策、重要举措,充分展示我市创造“深圳质量”的最新进展和重大成果,特别是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创造“深圳质量”的强大合力。
Topics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urban quality
Metadata
文号 深府办〔2011〕81号
Publisher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Site sz
Date 2020-03-12 14:30:06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深圳质量
CMS Category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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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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