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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14:27:21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Special Action Plan for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the Eyewear Industry (2014-2016)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眼镜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Shenzhen Special Action Plan for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the eyewear industry from 2014 to 2016, outlining goals, tasks, and measures to enhance brand development,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 of the local eyewear s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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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推进眼镜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信息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4日 深圳市推进眼镜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2014—2016年)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深圳眼镜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2〕41号)和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深圳眼镜产业经过30年发展,已呈现出产业规模较大、产品质量高端、产业集聚度高、生产配套完善的显著特征,成为全球中高档品牌眼镜镜架的最大生产基地和全国五大眼镜生产基地之一。 产业规模较大。深圳眼镜产业主要分布在龙岗区。据统计,2013年底龙岗区眼镜企业近400家,其中生产企业约380家,商贸企业约20家,眼镜年产量超1亿副,约占全球高端眼镜产量的70%,产业规模约130亿元,95%的产品出口到1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产品质量高端。深圳眼镜制造在世界眼镜行业具有很高知名度,产品以中高档镜架及太阳镜、光学眼镜为主,以质量过硬、定位高端卓立于中国五大眼镜生产基地,众多国际一线品牌在龙岗代工。 产业集聚度高。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香港眼镜制造业逐步向内地转移,一批眼镜制造的龙头企业迁至龙岗区横岗街道,并带动数百家行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纷纷落户横岗,拥有相当数量的行业熟练工人和高级技工。横岗逐步成为全球知名眼镜品牌的最大生产地。 生产配套完善。经过30年的发展,龙岗区眼镜产业配套优势明显,光学眼镜、太阳镜等产品门类齐全,框架、镜片、配件、电镀、机械、模具等配套完善。 深圳作为国际品牌眼镜的主要代工地,面临内外两方面倒逼态势。一是从自身发展看,深圳眼镜企业自主知名品牌培育和自主营销渠道拓展的活力不足,企业研发设计、营销推广、数控操作等方面的高端人才紧缺,转型升级相对滞后。二是从全国范围看,厦门、温州、丹阳、鹰潭等地的眼镜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对我市眼镜产业发展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 随着消费观念转变和消费能力提升,眼镜产业已逐渐发展成为时尚产业,市场空间广阔,原有市场竞争格局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市将抓住这一契机,依托现有良好产业基础和生产制造优势,顺势而为、扬长避短,超前谋划、合理布局,加快推动眼镜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品牌至尊、创新驱动、精品产销、时尚引领”转型理念,重点发展品牌营销和研发设计,推动眼镜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加快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时尚创意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高端定制的个性化服务,不断扩大眼镜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发展目标。 实现眼镜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品牌影响力大、营销渠道完善、研发设计高端、时尚创意引领的优势传统产业,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全球知名的高端眼镜研发制造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品牌提升产业发展。 树立品牌至上理念,加快培育自主知名品牌,加大区域品牌推广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提高深圳眼镜品牌影响力。 1.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培育项目资助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眼镜企业创建自主知名品牌,实现中国驰名商标零突破,争创广东省著名商标和广东省名牌产品。(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2.鼓励眼镜企业并购和融合,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3.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支持申请“横岗眼镜”集体商标,加强区域品牌的保护与促进力度,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品牌文化。(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4.加强区域品牌宣传推广,通过在重要交通枢纽和出入境口岸树立大型广告牌,制作专题宣传片、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圳眼镜品牌宣传。(龙岗区政府牵头,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配合) 5.积极申请“高端眼镜生产基地”“时尚眼镜之都”“国家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中国眼镜出口基地”“中国眼镜生产基地”等,进一步打响“中国眼镜王国”和“世界名牌眼镜之都”称号。(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6.支持眼镜企业自建营销网络,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开设新型高端实体连锁店;支持企业和行业协会在“深商E天下”“广货网上行”、天猫商城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商店,展示产品,扩大交易量。(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7.鼓励眼镜行业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内销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自建销售网络,缩短贸易环节。(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8.规划建设大型中高端眼镜交易中心,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总代理、总经销进驻,打造集零售和批发为一体的世界品牌眼镜集散中心。(龙岗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配合) 9.建设“时尚e城—深圳眼镜”网站,开通网上3D体验互动销售体系,为消费者提供网上试戴等个性化服务,让消费者身临其境体验产品设计、制作等一系列流程,提升品牌知名度。(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10.支持企业开发应用穿戴软件,通过建立APP、安卓推广、进驻移动微营销商城、会员积分商城及文化社交等平台进行立体生态营销。(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11.组织眼镜企业参加米兰、巴黎、香港、上海、广州、北京等国内外知名眼镜展,集体展示品牌形象。(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12.培育创办深圳眼镜博览会,扩大深圳眼镜产业影响力。(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牵头,市文体旅游局等单位配合) 1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大型眼镜交易市场开展知识产权授权经营试点,支持企业开展商标申请、使用与保护工作。(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14.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持良好的市场经营和竞争秩序,营造有利于深圳眼镜知名品牌成长的优良环境。(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二)创新驱动产业发展。 着眼提升眼镜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研发设计中心和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标准升级促进形象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 15.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眼镜企业设立研发设计中心,加强概念设计,着力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研发设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科技创新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16.建立眼镜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金融创新服务平台、产品展示交易平台、设计研发专利平台、电商及市场开拓服务平台、时尚学院及培训中心、检验检测及标准化平台、一体化供应链平台等综合性、高层次服务,提升眼镜行业高端化、国际化水平。(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17.推动建设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打造高水平的公共检测技术服务;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支持企业应用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选拔一批企业首席质量官,支持企业获得国际市场相关认证,树立良好质量形象,增强深圳眼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18.鼓励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设计机构来深圳设立眼镜设计总部、分支机构或共建设计研究中心,引进全球眼镜行业最新设计理念和先进技术。(市投资推广署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19.推动建立深圳市眼镜产业发展标准化联盟,组建广东省眼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产业集聚区、集散中心和孵化器内设立标准工作组,引导企业正确理解、执行产品标准,促进在供应链中形成一致性生产技术规范,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修订更新,在优势领域策划形成一批“领跑者”标准。(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三)制造夯实产业发展。 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两化融合,运用新技术、新材料等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加快升级换代,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 20.支持眼镜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优化核心工艺和关键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加快产品升级换代速度。(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21.加强两化融合。在眼镜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普及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客户关系等管理信息系统,促进业务流程优化,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22.支持眼镜企业积极运用如超轻、抗冲击、防紫外线、记忆等新型环保材料,提升镜架和镜片产品质量。(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等单位配合) 23.支持眼镜企业积极运用激光、新一代信息及3D等前沿技术,设计制造数字化变焦近视眼镜、多功能智能防护眼镜、降压保健眼镜、靶向定位医学可视眼镜等仿生娱乐、功能数字化、医学应用的智能眼镜,不断创造品种更丰富、外观更时尚、功能更先进的高科技眼镜产品。(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等单位配合) 24.支持眼镜企业加大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与生产推广,设立“眼镜产品数控生产示范点”,推动提升产品批量化、标准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等单位配合) 25.支持引进国内外新型高端镜片和新材料镜架等研发制造企业,完善产业链高端缺失环节,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市投资推广署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26.逐步淘汰一批无证无照、工艺落后、安全隐患严重、高消耗、低产出的低端企业,引导眼镜产业向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四)时尚引领产业发展。 加快眼镜产业与时尚产业融合,深入挖掘眼镜时尚创意文化内涵,促进眼镜产业时尚化发展。 27.培育时尚理念。通过举办国际时尚概念和趋势研讨会、眼镜产业创意设计大赛,出版时尚潮流杂志等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引导消费者从功能性消费向时尚装饰品消费转变。(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28.创造条件,设立文博会横岗眼镜分会场,内设眼镜文化博物馆、眼镜文化体验区,演示眼镜发展历程、工艺制作变革和演变,宣传眼镜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展示现代眼镜的创意作品、材料、工艺技术等,充实眼镜内涵、提升眼镜消费影响力。(龙岗区政府牵头,市文体旅游局、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配合) 29.支持建设时尚服务体验中心,提供时尚设计、款式搭配、高端定制等个性化服务,引导时尚个性化消费。(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30.支持大型中高端眼镜交易中心设立时尚消费服务中心,建立个性化数据档案,提供公共验光服务、眼部检查、护眼咨询、款式搭配、潮流资讯、优惠折扣等时尚信息服务。(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31.依托时尚创意产业联盟,开展创意设计、品牌运营、渠道建设、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广泛深入合作,联手打造时尚消费链。(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32.与高校、时尚机构合作,建设开放式的时尚学院及培训中心,加强学术交流,提高传统优势产业的时尚创意水平。(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五)人才支撑产业发展。 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企业家、高端研发设计人才和高技能技师培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眼镜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破解人才短缺难题,为眼镜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33.加强眼镜企业家和高管培训。通过举办研修班、组织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家和高管的视野,提升领导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决策分析能力等。(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34.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引进国内外眼镜行业高端研发设计人才,带动及培养本地创意设计人才,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加快培养高端研发设计人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35.加快高技能技师培养。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培训,加快建设眼镜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师工作站和大师工作室,开展课程研发、提升培训、技能竞赛、人才评价、成果交流等活动。加强我市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眼视光技术等眼镜产业相关专业建设,扩大办学规模,为我市眼镜产业向高端发展打造稳定的人才储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36.建立眼镜产业职业培训联盟。创新培养模式,支持建立眼镜产业职业培训联盟,共享训练设施设备、培训师资、培训项目、教研教改、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源。(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六)集聚促进产业发展。 加强统筹规划,建设眼镜创意产业园,吸引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要素集聚发展。 37.创建眼镜创意产业园,打造集研发设计、高端制造、品牌运营、时尚体验、展示交易、人才培训为一体的新型眼镜产业基地,吸引优秀眼镜企业、知名时尚创意企业(机构)聚集,逐步形成眼镜时尚总部集聚区。(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38.鼓励眼镜企业利用自有物业建设时尚创业平台,配套引进创业投资、管理咨询、品牌运营、会计律师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促进设计、生产和投资等要素对接,带动实现对眼镜时尚品牌的培育、孵化与管理。(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负责) 39.鼓励国内时尚产品企业、国外时尚品牌企业进驻产业园,吸引国际文化创意及产品设计人才来深设立工作室,带动及培养本地新一代文化创意及产品设计人才,促进眼镜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品创意及设计层次。(市投资推广署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龙岗区政府等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深圳市推进眼镜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经贸信息委、龙岗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文体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市投资推广署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全面统筹和部署专项行动方案的落实工作,协调解决政策、资金及相关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在市经贸信息委和龙岗区政府,牵头落实联席会议决策事项,建立完善市、区、街道三级联动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并推进相关工作。同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眼镜产业转型升级。 (二)资金保障。 2014年至2016年,连续3年从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眼镜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总体安排1亿元;龙岗区政府要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社会资金作用,通过中小企业改制上市、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商圈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为眼镜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三)空间保障。 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整合龙岗区存量和增量空间资源,推动眼镜产业服务平台和创意产业园建设,积极支持区内公共服务平台与道路等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眼镜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空间。
Topics
eyewear industry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brand development
Metadata
| 文号 | 深府办〔2014〕6号 |
| Publisher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Site | sz |
| Date | 2020-03-12 14:27:21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眼镜产业转型升级 |
| CMS Category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
Verification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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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ni 深府〔2011〕165号 | form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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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12〕41号
关于加快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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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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