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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中山市人民政府 ACC. 744059

Opinions on Building a Conservation-Minded Society and Developing the Circular Economy (Repealed)

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已废止)

Issuer
中山市人民政府
Date
2007-06-27 00:00:00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1
This document, issued by Zhongsha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utlines guiding principles, objectives, and specific measures for energy conservation, resource efficiency, and circular economy development, in line with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directives. It has since been repealed.
Full text · 原文 5,638 字
(已废止)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广东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05〕83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围绕我市“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任务,加快结构调整,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及循环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培育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强化监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矛盾;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在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节约型社会的政策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以及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起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期战略目标框架和分阶段推进计划;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打造一批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镇区。 (四)具体目标:力争到2010年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2万吨以内;“十一五”期间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降至0.64(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幅度18%,年均下降率为3.89%。 二、大力节约能源,建设节能型社会 (一)组织实施一批节能工程。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工作,组织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关节能、绿色照明、能源利用监察(测)能力建设等工程。 (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开展用电大户能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 (三)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突出抓好电镀、电力、化工、建材、纺织印染、制浆和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规模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包括纳入省开展“双千节能行动”的45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跟踪和指导,督促耗能企业提出具体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收集和分析全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消费基础数据,定期发布全市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四)实施项目能效评价制度。对重点耗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严格审查,达不到最低能效率标准的项目,不予核准和备案。 (五)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重点抓好政府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提倡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推行政府机构节能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设备和产品,节约办公用品。 (六)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引导商业、民用和交通运输节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七)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工作。建立节能信息传播体系和公益性节能节电咨询网络,为社会提供节能政策、技术咨询服务。 三、大力节约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 (一)推进工农业节约用水。重点抓好发电、纺织印染、化工、制浆和造纸等高耗水企业的节水工作,鼓励和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节约用水技术改造。 (二)开展城镇居民节约用水,鼓励和推广居民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强对供水管网维修管理,降低管网水损耗率。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禁止超采、滥采地下水。加强防治水污染工作,缓解水质性缺水状况。 四、大力节约原材料,提高利用率 (一)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实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提倡鼓励使用再生材料,推进再生材料的循环利用。鼓励包装容器重复使用,提高循环利用率。提倡一次性塑料袋有偿使用,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二)延长材料使用寿命。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在宾馆、旅业、餐饮业等行业提倡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三)减少包装材料使用。重点限制过度包装和奢侈豪华包装。 五、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一)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制订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经营性公共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二)加大保护耕地力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严格实行先补后占,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在依法批准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滩涂围垦工作。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进一步盘活使用存量闲置土地。积极采取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回收和盘活力度。按照《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粤国土资发〔2004〕73号)提出的转让、收购、托管、调换产权等四种方式进行处置,尽快消化盘活抵债土地。 (四)研究提出节约和集约用地措施。重点研究土地收益调节机制,利用经济手段促使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企业扩产尽量不占或少占用地。村镇集体建设用地要按照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五)严格限制毁田烧砖。认真执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5号),推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工作。 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一)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开展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垃圾发电、余热利用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做好我市资源综合利用电厂(项目)的认定工作。 (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做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支持废旧轮胎、再生金属等项目的回收利用。 (三)推进农村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农村生态创建工作。 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形成节约型增长方式 (一)构建“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在企业层面,依法推行清洁生产,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工业园层面,推行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试点工作。试点园区要按照生态型园区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鼓励发展园区集中供能和废弃物集中处理处置系统。园区内企业要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或不同产业的耦合,逐步建立起企业间、产业间物资能源互换或转换的供求关系。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从生产源头上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实现区域的清洁生产。在社会层面,抓好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建设。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基地,重点发展一批区域型废旧物资再生产基地,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械设备加工制造基地。 (二)突出“四个重点”。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大力推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实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生产和服务的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逐步实现污染物的零排放。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利用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置量。大力发展环保型产业,更加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三)抓好“五个环节”。在资源开采(开发)环节,要加强管理,改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利用)环节,加强对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的消耗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在废弃物产生环节,加强对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在社会消费环节,树立可持续消费观,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 八、加强规划指导,完善制度和监管 (一)加强宏观规划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把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我市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定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规划以及节能、节水、节材、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发展低耗能、低排放产业,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建立产业退出机制,严格限制和主动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资源浪费的产业。 (二)加快推进资源节约技术进步。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坚持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资源节约技术和装备水平。将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性技术的研发,纳入科技开发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市经贸、发展和改革、科技主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研究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技术政策、技术导向目录。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企业要加大节能降耗技术进步的投入力度,积极开发和应用节能降耗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三)宣传和贯彻资源节约的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有关促进绿色购买的办法,完善废弃物回收利用办法。编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发展计划。 加大资源节约执法力度。坚决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法》、《矿产资源法》以及《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资源节约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依法开展资源节约执法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资源节约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保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建立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重点耗能产品必须达到最低能效标准,新建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和节水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能源、水、土地等重要资源以及节能、节水、节地的统计核算工作,建立科学的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九、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区域合作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把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列入我市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的重点领域,对重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予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银行信贷、民间资本进入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领域。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工业发展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科技发展资金投放过程中重点向资源节约项目倾斜,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研究制定促进节能、节水产品推广的鼓励政策。 (二)建立资源节约的区域合作机制。广泛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资源利用和循环利用技术,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的技术水平。 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切实把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大事来抓,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活动。成立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市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统筹解决在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镇区和有关单位要明确资源节约日常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提高人员素质,强化能力建设,加强资源节约执法。 (二)实行工作考核和奖励制度。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考核制度,把其主要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建立奖励机制,对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镇(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宣传、广播电视、教育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家、省和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对节能节水执法监督人员和检测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动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