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um 2003-07-08 00:00:00

Several Opinions on Implementing the 'Zhongshan City Idle Land Disposal Regulations'

关于贯彻实施《中山市闲置土地<br/>处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ongshan
This document provides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2003 Zhongshan City Idle Land Disposal Regulations, specifying responsibilities for land identification, procedures for levying idle land fees, and methods for recovering idle land.
Document Text 991 characters
中府办[2003]69号,2003年7月8日颁布市政府: 为加强我市闲置土地管理,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促进经济建设,我市颁布了《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理规定》(中府[2003]32号),并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现就实施中如何贯彻执行《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闲置土地认定及处理的相关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政府(含火炬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应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辖区内闲置土地的认定及处理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授权,协助做好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的认定及处理工作。 二、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各镇政府对辖区内各类建设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可能属闲置的土地列出清单,登记造册,并进行权属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照《规定》第四条闲置土地认定标准,提出意见报市国土资源局认定闲置土地;属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直接组织核查,报市国土资源局认定闲置土地。 三、经确认为闲置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将确认结果通知各镇政府,各镇政府应及时提出处置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并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闲置土地征收闲置费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土地使用者发出《征收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土地使用权人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期限,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网点缴交土地闲置费;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3‰的滞纳金;拒缴土地闲置费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取的土地闲置费扣除上缴省部分之外,全数缴入市财政专户,由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分级安排使用。 五、对镇(含火炬开发区)范围内闲置土地,实行有偿收回的,由各镇政府与原土地使用者协商补偿数额,签订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实行无偿收回的,镇政府先提出意见,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原土地使用人,实施收回。同时,撤销《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终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并通知市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撤销相关批准文件。收回的土地需重新进入交易市场的,应依法办理出让手续。 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收回后直接进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按土地收购储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套用历史违法用地指标的土地,从土地使用权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计算(以土地使用证的核发日期为准)闲置时间。
Topics
land use urban planning government regul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ongshan
Date 2003-07-08 00:00:00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闲置土地处理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
References (3)
unkn 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理规定
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理规定
named
unkn 征收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named
unkn 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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