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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街办〔2019〕49号 各社区,各机关部门、街属事业单位: 鉴于坂田街道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已实行“建管分离”的工作机制,《坂田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规定》(坂街办〔2018〕17号)已不适用街道工程建设现状,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决定废止《坂田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规定》(坂街办〔2018〕17号),该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