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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2013 Department Final Accounts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
This document presents the 2013 final accounts of the Shenzhen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detailing it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revenue sources, and expenditure breakdown for the fiscal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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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责任。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控制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承担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统筹产业发展政策与产业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相关专项规划、产业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意见;规划培育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日常监督工作。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全市区域均衡战略、规划和综合政策;协调推进与大陆省、市和港澳台等区域合作;组织协调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承担《珠三角规划纲要》政策研究、规划拟定工作。组织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按权限负责各类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管理。拟订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衔接平衡;负责人口政策。拟订能源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能源监测预警机制,承担保障能源安全的责任;研究制定碳排放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监管工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负责定价政策,监测和分析价格水平,指定我市价格调控目标和对策措施。 二、机构编制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系统共设17个处(办),下属单位4家,行政编制135名,事业编制61名,雇员编制36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和委属事业单位决算。具体单位包括: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 第二部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度上年结余83.72万元,本年收入6620.5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55.18万元,本年支出6770.13万元,年末结余89.34万元。 二、2013年收入情况 2013年收入662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2.81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收入168.98万元,为航天展和政府集中采购合同款结转收入;事业收入278.79万元,为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外提供服务收入。 三、2013年支出情况 2013年支出677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8.74万元;项目支出2691.39万元。 1.2013年基本支出4078.74万元。其中: (一)行政运行2813.22万元,为市发展改革委本级人员工资薪金支出、公用经费等。 (二)物价管理339.38万元,为市价格人证中心的人员工资薪金支出、公用经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未分房和面积补差的一次性住房补贴)、物业管理和水电费等。 (三)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20.32万元和事业运行42.23万元,为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人员工资薪金支出、公用经费、物业管理和水电费等。 (四)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1.3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8.93万元和事业单位医疗2.69万元为缴纳的社会保险。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4.39万元和事业单位离退休4.47万元为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和房补351.79万元,为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和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住房公积金和房补支出。 2.项目支出2691.39万元。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73.27万元。主要用于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碳交易工作,深圳国际低碳城工作,循环经济杂志社编印工作,人口等信息系统维护工作,高交会、全国政务信息共享会议等会议支出,各项调研和会议差旅费支出,政府集中采购支出,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办公室物业和水电费等。 (二)战略规划与实施支出83.05万元。主要用于珠三角规划纲要落实工作,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工作,年度和中长期计划、规划编制工作。 (三)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支出511.12万元。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评审、检查、验收工作,重大项目稽察,高新产业招商引资工作,项目审计和律师服务支出,报批项目评估论证工作等。 (四)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97.34万元,主要用于人口管理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要物质储备工作,申请撤销特区管理线(二线关)工作,经济运行监测与调度工作,国民经济动员演练和研究工作。 (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1.94万元,医疗体制改革职能从我委划出,主要用于经济体制改革研究。 (六)物价管理570.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收费年审,公用事业定价研究,价格风险评估,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工作,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15.84万元,主要用于2011年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深港机场合作研究,节能技术宣传周活动支出,节能项目第三方审核支出,海水淡化研究工作,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开展研究支出等。 (八)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9.8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8.18万元和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第十五届高交回航天展布展工作。 (九)其他支出36.4万元,2012年完成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大中华交易广场办公室装修采购招标,同年开始施工,此款为结转到2013年支出的合同进度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入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独立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战略规划与实施: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支出。 九、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反映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十一、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反映经济体制改革与研究方面的支出。 十二、物价管理: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十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 十八、住房补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Topics
government budget fiscal policy public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Site fgw
Date 2014-10-17 10:02:32
Category budget
Policy Area 财政预决算
CMS Category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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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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