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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深科技创新规2015〔1〕号)、《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 2018 年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64 家单位(详见附件)。 请入库的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有关规定及公示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向创新券持有单位提供科技服务,并按创新券兑现申请指南向市科技部门申请兑现。 特此通知。 附件:2018 年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