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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unicipal Justice Bureau 2011 Final Accounts and 2012 Budget for Official Overseas Visits, Official Receptions, and Official Vehicle Expenses Covered by Fiscal Appropriations

深圳市司法局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

深圳市司法局 sf
This document discloses the Shenzhen Municipal Justice Bureau's 2011 final accounts and 2012 budget for the 'three public consumptions' (official overseas visits, official receptions, and official vehicle expenses), detailing expenditures by category and explaining year-over-year changes.
Document Text 1,760 characters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司法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 5个,包括:市司法局机关、深圳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深圳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广东省深圳监狱、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等直属单位。 二、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1年,深圳市司法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735.81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42.27万元,占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0.81万元,占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12.73万元,占87%。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2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国团组 2个,11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司法局机关组织“学习国际型城市法制经验考察”,在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加强城市普法宣传教育方面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司法局机关组织“律师职业道德监督行为准则及职业保险制度立法考察”,学习国外的立法规定和丰富经验,促使规范我市律师职业道德行为,完善我市相关立法制度。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180.81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一是上级部门,各兄弟省市来深开展工作及调研考察接待,包括监狱劳教管理、律师公证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调研、社区矫正业务交流、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国家司法考试协调、普法宣传教育考察等业务工作接待。在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的同时,也吸收了兄弟省市同行的先进工作经验,推动了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直属单位深圳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深圳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广东省深圳监狱是司法部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监狱),是监狱劳教管理工作的典型模范。每年到3个单位学习的外省市同行较多。且作为先进工作典范,每年承接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大型会议也较多。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12.73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部分车辆已符合更新报废条件,因此报废更新干警上下班4辆中巴车及5辆执勤执法用车,共支出248.44万元。二是市司法行政部门实有车辆282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98辆,一般业务用车84辆,全年运行费用1,264.29万元,平均每车每年费用4.48万元。主要原因为:直属单位广东省深圳监狱,地处靠近惠州边界,车辆使用燃油费、维修费及保养费等金额相对较大。 三、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深圳市司法局 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449.18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减少286.63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4.35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7.92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加强出国(境)业务审批与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出国(境)费用标准支出,减少本部门出国经费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179.34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4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压缩公用经费等开支,减少安排非必须的公务接待费用开支。(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45.49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减少267.24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11年实际车辆更新支出248.44万元,为一次性项目支出,2012年不再安排。二是加强了内部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并加强车辆加油和车辆维修方面的管理,促使车辆运行经费减少了18.8万元。 附表: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表 注: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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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ment transparency fiscal manage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司法局
Site sf
Date 2012-09-17 16:47:59
Category budget
Policy Area 三公经费
CMS Category 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