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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3 18:02:20
Shenzhen Education Bureau 2007 Work Priorities
深圳市教育局2007年工作要点
深圳市教育局
szeb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Shenzhen Education Bureau's key work tasks and priorities for 2007, focusing on implementing the city's 11th Five-Year Plan for education, promoting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expanding higher education, and deepening quality-oriented education ref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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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十一五”的第二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完成整个“十一五”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四届五次全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是第一战略、根本战略”,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均衡内涵发展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推动深圳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和市委四届五次会议精神,推动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1、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第一战略、根本战略”理念,贯穿到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中去。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明确教育在深圳处于新的起跑线上“走出一条新路”,加强深圳城市人文精神建设,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方面的历史使命和主要任务,按照“第一战略、根本战略”的要求,抓紧完善、出台和实施深圳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认真抓好改革开放以来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 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学校内分设或变相分设重点班,市直学校要做好表率。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按照《深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办法》及相关督导内容,重点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导检查。加强对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几个层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估,切实扭转当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做法。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评选表彰首批深圳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 二、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创新能力,促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 4、抓紧落实“十一五”规划高等教育发展目标。2007年是落实高等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要对照发展目标制定推进时间表,督促落实。 5、继续做大做强现有高校。大学城要做好5年办学总结,年内适当时候召开第8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圳大学要在学科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基础上,加强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进入快速发展轨道。深职院、信息学院都要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标准建设。深职院要切实办好首批示范性院校立项建设的10个专业。信息学院要进一步做大做强,重点办好软件学院。 6、年内至少启动一所新大学筹建工作。进一步研究论证筹建新大学方案,加快启动南方科技大学建设,制定和实施深圳城市大学、深圳大学医学院建设方案。 三、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内涵发展 7、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组织好“关爱行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办好“心灵蓝天”心理网站。加强新时期德育工作规律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合做好德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德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8、按年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议确定的各项指标。一项一项地对照落实,办学硬件设备、师资、信息资源共享、生源、对口结对帮扶、教育督导等都要确定切入点和工作主线,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岗位,加强检查、考核。 9、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总结全市课程改革的成功做法,整合课改力量,发现典型,解决问题,筹备召开全市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形成深圳课程改革的特色和优势,表彰奖励实施素质教育富有成效的学校和教育工作者。 10、继续刚性执行“1+5”文件。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保障文件顺利实施。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取得更明显的工作成效。 11、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美育工作。积极探索音、体、美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其对学生性格、情操的熏陶。把体育作为素质教育的切入点、突破口,上好体育课,实现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全力以赴做好大运会有关筹备工作。巩固和提高艺术课开课率和教学质量,当好东道主,全力承办好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总决赛,取得艺术展演更好成绩。 12、继续抓好中考、高考迎考工作。完善中考招生改革,继续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做好高中课改后首届高中毕业生迎考工作,务求首战告捷,推动和促进高中课改与高考改革的有机衔接。 13、加快寄宿制高中建设进程。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寄宿制高中建设进度,力争年内有1-2所新建寄宿制高中投入使用,继续扩大优质高中资源。 14、切实做好学前教育调查。通过调查,摸清全市学前教育底子,理出头绪,力求把这次调查做成深圳基础教育发展史上带有里程碑式的行动。在此基础上,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使全市学前教育从无序到有序,规范管理在全国超前。 四、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成人教育 15、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要用好用够,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办学条件改善以及奖学、助学等。 16、落实“十一五”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进度。“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6所职业技术学校,要分年度确定建设进程。积极促成将规划新建的8所寄宿制高中其中1所,建设成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灵活开放的寄宿制中等职业学校,使其成为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利用现有政策,制定并实施扩大深圳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办学规模和新校址方案,做好更名、改制等相关工作。 17、进一步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力求与劳动部门理顺关系,增强中职教育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实现优势互补、双赢。积极探索中职教育与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沟通衔接机制,完善高职与中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沟通,推进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建设。扩大中职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行培养与培训、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职前与职后教育相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 18、促进现有职业学校加快发展。把重点学校和示范性学校建设作为职教发展战略重点,实施“112”工程,大力创办优质中等职业教育,即每区建设1所骨干示范学校,每所重点职校建设1个实训中心、2个示范专业。加快宝安职校、南山博伦职校新校区和电子技术学校实训大楼建设进度,争取年内投入使用。全市重点中职学校都要建设实训基地,形成资源共享的实训基地网络。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19、构建规范化的成人教育体系。加强各类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办学质量和效益评估,倡导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和诚信办学。搭建成人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成教管理信息化。年内争取再上1-2所省级示范性成校。 20、促进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转型与建设。适应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转变和提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功能,加大扶持力度,改善办学条件,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城市化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 五、贯彻落实《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规范发展民办教育 21、严格民办教育审批程序。按照“规范标准、从严审批、优化存量、限制增量、严格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认真贯彻《民促法》和《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民办教育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规模,鼓励高中及高中后民办教育发展,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2、建立民办学校规范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要力求明确、具体,逐步推进,形成制度,积极鼓励民办学校参与督导评估。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以两头带中间,树立典型学校,带动一般学校,严格监管违规学校,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秩序,提高办学质量,逐步缩小与公办学校的差距。开展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生行为、财务制度和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等。 23、继续落实鼓励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根据《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制定出台《深圳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深圳市申请设立民办学校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及评议规则》、《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情况信息公告办法》、《深圳市民办学校聘请教师职员合同文本》、《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标准》等配套文件。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年内启动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办学行为规范、办学效益好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给予资金扶持。平等对待民办教育,探索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机制,从评优评先、校长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经费等方面, 鼓励优质民办学校发展,探索政府向民办学校提供学位补贴制度。建立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和办学资金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民办学校优化整合。 六、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24、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从理念、课程、目标、要求等方面,加强师资培训专业指导和质量评估,深化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增强目标性、计划性,提高教师培养质量。争取年内批复教育科学研究院暨教师继续教育学院并着手建设,为师资培训提供机构保证。认真做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工作,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实施《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条例》,促进教育改革创新。 25、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实施方案和8个配套文件规定,建立和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教师聘用制度,做好宣传发动、方案实施、维护稳定等各个环节工作,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确保稳步推进。通过改革完善教师交流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 26、继续做好海外培训工作。确定教师海外培训新的合作点,除继续与英国华威大学合作外,积极开辟与美国大学的合作渠道,拓展教师海外培训学校。进一步提高教育交流、外事管理、队伍建设水平,强化外事纪律和原则,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完善“海培”人员行政审核工作程序,使外事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做好聘请外籍教师工作,推进我市师资队伍的国际化程度。 七、进一步加强深港、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巩固和加强各种类型教育合作平台建设 27、深化与香港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合作交流。继续推进“深港姊妹学校缔结计划”,扩大深港姊妹学校数量,年内再推荐10-20所深圳中小学与香港学校建立校际合作。全面加强与香港高等教育的合作,进一步推进创办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香港中文大学在深圳招收本科生工作。 28、统筹规划建设国际学校。根据“十一五”期间我市国际学校建设规划,推动协调国际学校建设,争取年内有1所国际学校开始立项建设。规范深圳外国学生申请学位审批程序,制定《深圳市外籍人员子女学位申请及管理办法》。会同市外事办、市旅游局、市公安局着手调研深圳市学校夏令营活动有关情况,争取出台《深圳市中小学生赴境外参加夏(冬)营等活动管理办法》。 29、巩固和加强各种类型教育国际合作平台建设。积极拓展起点高、层次高、系统性强的国际交流项目,不断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积极开辟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区域性合作交流,开辟与德国、波兰、匈牙利、阿根廷等国家的教育合作渠道,做好市政府与莫桑比克签署协议中的留学生接收工作。发挥地域优势,抢占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先机,做好华文教育的推进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在深圳建立一个华文教育基地的选点工作。积极选派教师去国外教授汉语,逐步增加汉语教师派出数量。 八、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30、切实抓好市委教育工委系统党的建设。按照市委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筹备并开好“全市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着力加强民办学校党建,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强化校园网络的应用与管理,掌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动权。建立和完善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使教育系统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走在全市前面,当好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31、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以全市校长“三纪”教育培训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领导和教师依法治教、廉洁从教意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依法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教育系统反腐倡廉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招生入学、教材图书、职称评聘等领域的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强教育行风和校风学风建设,增强校园激浊扬清功能,使全市校园更加风清气正。 32、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基本框架,选择若干所学校先行试点,理顺基层学校与行政的关系,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教育规律办学。 33、巩固学校安全工作成果。在《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调研起草《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深圳市中小学生非教育教学时间安全管理办法、深圳市中小学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学校消防、校巴交通、网络安全、饮食卫生以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和考评等工作,建立健全领导联系挂点、多警联动、考核倒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到位。 34、把校园安全目标列入教育大纲。从社会实践环节上,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总结推广基层学校开展“学会生存”等安全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各学校的自发行为转变为自觉行为,形成深圳学校安全教育特色。 35、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努力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 二○○七年二月七日
Topics
education policy
compulsory education
higher education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教育局 |
| Site | szeb |
| Date | 2008-09-03 18:02:20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教育发展 |
| CMS Category |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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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
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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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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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ni 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标准 | named |
| muni 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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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5号)《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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