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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3 18:02:21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2008 "Follow-up Review" of Democratic Appraisal of Government and Industry Conduct in Shenzhen Education System
2008年深圳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实施方案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a follow-up review of the 2007 democratic appraisal of government and industry conduct within Shenzhen's education system, focusing on rectifying issues lik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teacher ethics, education fees, and school admis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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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发展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全国和省、市纪委、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2008年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在巩固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成效的同时,继续围绕机关办事效率、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教育收费、招生办学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我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坚持的工作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依靠群众,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边查边改,查改结合;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促进管理,加快发展。 三、“回头查”范围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办对教育行风评议的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征求市纠风办的意见,2008年我市教育系统“回头查”工作的对象是: (一)市、区教育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市、区教育局既是评议单位,分别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和学校的评议;又是参评单位,分别接受市纠风办和区纠风办的评议。 (二)公办学校。1.高等学校。认真抓好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广播电视大学的“回头查”工作。2.中小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年内完成全市所有公办中小学“回头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 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贯彻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建设的方针,各参评单位要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年度和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的组织领导及日常工作。 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的领导,市、区教育局和参评单位(学校)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的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成立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各区教育局、参评单位(学校)的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组 长:张宝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贤德(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卢沙(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长弓(市教育局副局长) 唐海海(市教育局副局长) 江潭瑜(深圳大学党委书记) 刘洪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张基宏(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邓孟忠(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 张裕良(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王晓彬(福田区教育局局长) 江可志(罗湖区教育局局长) 马广明(盐田区教育局局长) 曾令格(南山区教育局局长) 郑映通(宝安区教育局局长) 臧 动(龙岗区教育局局长) 宋 杰(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教育局行评办)。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日常工作。 主 任:陈贤德(兼)。 副主任: 邹腊生(常务)、赖群阳、刘颖、范志刚、王小玲。 工作人员:桂庆国、邓秋琴、徐晓莉、张春花 在“回头查”的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阶段,从区教育局或市属学校共抽调3名思想品德好、工作能力强的中层干部到我办进行为期三个月(5、6、7月)的脱产工作。 五、“回头查”主要内容 (一)组织参评单位认真落实“回头查”工作,检查上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中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是否有反弹。 (二)检查各参评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三)考察各参评单位政风行风的改进情况,包括机关作风是否有明显好转,师德师风是否有明显改进,服务意识和水平是否有明显提高。 (四)考察各参评单位教育收费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 (五)考察各参评单位招生办学是否规范透明,制度是否完善。 (六)组织高校、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参播由市监察局和深圳电台联合组织的“民心桥”特别节目,倾听民声,解答民惑,并跟踪、检查相关单位对市民群众的投诉、意见或建议的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七)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各参评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及通过行评出成效的典型事例,并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上开辟宣传专栏。计划共开设八个版面,其中高校、市局直属学校和六个区各一版。同时,开展以“师德师风大家谈”、“行评工作显成效”、“我身边的好人好事”为主题的故事征集活动,并将优秀感人事迹汇编成册,展现行评成果。 (八)通过“回头查”,拟寻求妥善的办法解决2007年行评期间市民群众反映最普遍的七个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1.有偿家教问题; 2.“条子生”问题; 3.“名校”办“民校”问题; 4.民办学校的监管问题; 5.临聘教师待遇过低问题; 6.寄宿制学校教师补贴问题; 7.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聘问题。 凡是涉及教师、家长和学生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各参评单位都要通过“回头查”,在自身职权范围内拿出具体可行的措施或方案解决上述“瓶颈”问题,将使我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六、责任范围 (一) 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在市纠风办和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对市局机关、各高校和直属单位(学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区属单位(学校)的评议查验工作是在区纠风办的领导下,由各区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负责,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对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验收。 (二)今年“回头查”工作贯彻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建设方针,要求各参评单位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办公室要有3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要有负责“回头查”工作的分管领导,各高校要有1或2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区教育局要求1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直属学校至少安排1名专职人员。各参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明察暗访、召开各类座谈会进行调研及整改工作,但要与全系统的“回头查”工作保持基本步调。在“回头查”工作中,市教育局行评办履行指导、督促、检查和测评职责。 七、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纠风办的要求,今年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于3月始,至7月份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和接受评议四个阶段。另外,9、10月份为“民心桥”特别节目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1.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省委十届二次全会、2008年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次有关文件,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做好“回头查”工作的思想动员。 2.制定并下发“回头查”工作方案。 3.“回头查”工作的动员改用书面形式进行,主要是部署“回头查”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落实“回头查”的工作安排和措施。 4.发布公告、开辟网上政风行风“回头查”专栏及开通热线投诉电话,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以调动和促进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5.督促各参评单位完善、健全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班子。 6.认真总结上年度行评工作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行评工作内部管理制度。 (二)自查自纠阶段(4-5月份) 1.将2007年行评工作落实整改的措施及整改效果,归类整理,汇编成册。 2.根据去年制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进行一次整改落实情况的对照检查,主要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分步整改的事项是否已按计划推进;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是否出现反复。 3.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如属已列入去年整改计划的事项,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如属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落实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份) 1.继续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并根据整改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原有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操作可行,具体有效。 2.对自查和群众提出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整改方案,并坚持边评边改、未评先改的原则,针对存在问题逐项逐条认真落实整改。 3.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4.挖掘各参评单位通过行评工作,特别是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出成效的典型事例,并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上开辟专栏展开宣传。计划共开设八个版面,其中市属学校和高校各设一版,其余六版由六个区的参评单位分别准备。版面内容和费用由各单位负责。 5.开展以“师德师风”、“行评工作显成效”、“我身边的好人好事”为主题的故事征集活动,并将优秀感人事迹汇编成册,展现行评成果。 (四)接受评议阶段(7月份) 1.积极联系电视、电台传媒,策划“师德师风”、“行评工作显成效”的宣传; 2.迎接省、市纠风办及市行评团第二评议组对教育系统“回头查”工作情况的检查评估,做好总结汇报。 (五)参播“民心桥”工作(9、10月份) 按照市纠风办的工作部署,组织高校、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参播由市监察局和深圳电台联合组织的“民心桥”特别节目,倾听民声,解答民惑,并跟踪、检查相关单位对市民群众的投诉、意见或建议的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民心桥”节目围绕依法治校、教育收费、招生办学等方面解答市民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初步安排五期节目,其中以市教育局机关、四个高校、十所市直属学校,关内四个区(罗湖、福田、南山和盐田区)及关外二个区(龙岗、宝安区)教育局合为五期节目“上桥”单位。 八、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参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消极应付和无所谓的想法,切实增强搞好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行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回头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回头查”的质量。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制,细化分工,切实将群众反映的问题都整改、落实到位,真正把“回头查”作为对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再考核、再检验。 (三)加强沟通,主动配合。要加强与市或区纠风办及行评团成员的联系沟通,以多种形式,及时汇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绩,并高度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为他们提供工作便利,为其顺利完成对教育系统“回头查”工作的检查创造有利条件。 (四)重视宣传,树立典型。今年“回头查”工作重点之一是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成效,宣传行评工作成果。各参评单位在落实整改的同时,要积极挖掘本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及通过行评出成效的典型事迹和优秀人物,并及时上报、通过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 (五)注重汇编,完善机制。各参评单位要坚持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每个阶段工作结束,要将本单位的工作总结用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并做好“回头查”的材料保存和汇编工作,进一步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深圳市教育局行评办 二〇〇八年四月
Topics
education policy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administrative reform
Metadata
| Publisher | |
| Site | szeb |
| Date | 2008-09-03 18:02:21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
| CMS Category |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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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ov 2008年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实施方案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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