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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街道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陈英峰同志任劳动保障事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莲塘所副所长职务; 陈小珊同志任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莲塘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书灿同志任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莲塘所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黄海泽同志任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吴伟军同志任计生站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刘瑞胜同志任劳动保障事务所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邓立辉同志任市容环境提升中心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