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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 经区委研究决定: 刘臣建同志任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委维稳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娟同志任区科技创新局党组成员; 林永辉、许云兴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张薇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免去其东门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危佳燕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副调研员; 免去季媛、刘一粟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