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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szlg ACC. 5116919

Supplementary Explanation of the 2015 Department Budget Disclosure of the Longgang District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Office

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补充说明

Issuer
Date
2015-11-30 15:43:39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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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document provides a supplementary explanation of the 2015 departmental budget of the Longgang District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Office, detailing changes in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compared to 2014, specific expenditure items, and reasons for the reduction in the 'three public expenses'.
Full text · 原文 1,094 字
一、2015年部门预算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 2015年预算收入及支出为442.81万元,相比2014年增加22.30万元,增长比例为6.9 %。增加原因主要是房改住房补贴、公积金、人员增资等基本支出增加,以及办公室搬迁、办公设备到期报废更新购置费增加。 二、2015年部门预算中单位的支出项目具体如下: 1、基本支出325.31万元。 (1)人员支出222.94万元。 (2)基本公用支出定额25.22万元。其中办公费15.68万元,培训费1.4万元,工会费1.008万元,福利费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 (3)基本公用支出非定额49万元。其中聘用人员支出13.6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2.11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3.21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1.34万元,购房补贴16.8万元。 2、项目支出共计117.5万元 (1)文化产业管理支出59万元。 根据《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办在文化产业工作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均在文化产业管理经费中列支。具体支出内容包括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费用,政策宣讲有关费用,重点文化企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专家费及认定证书和牌匾制作费,重点文化企业及园区项目运营情况评估业务委托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委托业务费,申报房租补贴企业办公场地面积测绘费,文化产业项目管理工作培训、考察、审计、评估、评审专家咨询劳务等支出。 (2)其他一般管理事务47.5万元。 2014年我办争取市级财力资源奖励经费结余11.5万元,结转至此项目,另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36万元,合计47.5万元。此项经费主要用于文化产业网站网络维护更新,法律咨询业务,新闻宣传业务,赴各园区、企业、文化产业项目调研考察协调,临聘人员,一般公务活动及突发紧急业务产生的费用,以及弥补行政运行保障支出不足的费用。其中包含公务接待费10万元。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我办由文化中心搬到海关大厦办公,相关搬迁修缮费在此项目列支。 (3)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 此项经费主要用于新搬办公室办公家具添置、办公电脑等设备置换、以及零星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政府采购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协议采购置换报废电脑。 三、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的原因 2015年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14.5万元,相比2014年减少7.5万元,下降比例为34%。减少的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规定,我办仅保留1辆公务车,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干4.5万元,另外保险由财政局统一购买。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