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medium 2022-12-09 11:33:06

Notice of the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Promoting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Cosmetics Industry in Huizhou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惠府办函〔2022〕116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outlines a comprehensive plan to accelerat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osmetics industry in Huizhou, aiming to enhance industrial competitiveness and cultivate eight enterprises with annual sales exceeding 100 million yuan by 2025. It includes measures for industrial clustering, fiscal support, and land use guarantees.
Document Text 3,883 characters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22〕1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惠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化妆品产业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美丽经济”。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粤办函〔2020〕330号),加快优化我市化妆品产业创新和发展环境,推动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总定位总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化妆品产业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实施产业集聚和品牌培育计划,大力推动惠州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惠州化妆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本土企业为主导,建立完善化妆品行业标准,树立行业发展新标杆,建设集总部经济、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检验检测、市场营销、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化妆品产业生态链,打造成为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化妆品产业。力争到2025年,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8家。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化妆品产业集聚发展。 1. 完善顶层设计,充分发挥“3+7”工业园区平台优势,培育壮大化妆品龙头企业,统筹推进化妆品产业集聚发展。协同招商引资、研发创新、设计制造、品牌打造、展贸展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面扶持政策在园区落地生效。(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重点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企业集聚产业园建设发展,建立化妆品产品研发设计中心和验证实验室,搭建化妆品产品配方研发、共性技术创新、安全评估与功效评价、产品包装设计等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平台,推动研发创新和公共资源有效整合,提升资源配置效能,提升高端化妆品设计研发能力,形成平台+中心+园区一体化发展格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用地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化妆品企业集聚产业园建设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三旧”改造用地用于化妆品产业科技创新类项目,按照市有关规定申请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采取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差别化用地保障。(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加强产业财税和金融政策支持。 4. 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并给予企业相应财税支持,落实好支持化妆品行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重点保障化妆品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等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全面落地。(市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及本土成长型企业,积极引导各类股权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化妆品产业,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充分发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平台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权托管、转让、交易及融资,提高各类资本对接企业的效率。(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 7.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流程和时间,加快新品上市推广速度;不断提高产品备案、生产许可等技术审评水平,提升审评质量和效率;构建省市县协同监管新模式,加强省市县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稽查和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合作共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8.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及非法添加、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监管手段,完善和运用电子监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支持化妆品行业开展行业自律,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鼓励扶持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 9. 将化妆品产业列入政府重点扶持产业,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布局化妆品相关研究项目,吸引鼓励跨学科专家开展研究,鼓励支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化妆品,加速化妆品领域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创新科技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积极与省、市内高校及优质科研院所平台资源对接共享,支持企业围绕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估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合作,加速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培育扶持民族品牌企业集聚发展。 11. 实施扶龙头、促孵化战略,协同推进总部经济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建立化妆品品牌孵化基地,引入本土品牌投资机构,鼓励支持企业对产品品牌进行专业培育。(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2. 推动成立惠州化妆品行业协会,鼓励化妆品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广东化妆品优质产品、优质企业行业评定标准,参与化妆品技术、评价标准和检验方法制修订;加快推动我市化妆品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步伐,扩大惠州制造和品质影响力。(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完善化妆品产业生态链。 13. 鼓励我市化工企业大力发展化妆品原料基础研究和生产制造,充分利用大亚湾石化园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原料供应的优势,缩小与国际原料企业的技术和工艺差距,解决化妆品原料产业链过度依赖进口、缺乏议价权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引导第三方机构或行业协会参与建立统一采购平台,整合业务资源协调国际原料供应商实施统一议价,防范采购风险,降低制造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15. 鼓励创新化妆品营销模式和商业业态,带动行业转型升级,健全与新业态新渠道营销健康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机制;依托龙头电商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和直播平台,打造立足本土、辐射周边、影响全国的营销平台,实现企业销售降本增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七)加快化妆品人才培养和引进。 16. 设立化妆品专项课题,依托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化妆品课题研究,培养化妆品领域科研队伍,加强项目成果实施转化。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人才交流学习,重点学习国际知名品牌在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理念。(市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等建立人才培育创新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增设化妆品相关学科专业。进一步打通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的人才流通渠道。探索建立化妆品行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通道,探索建立化妆师等级评定标准,鼓励开展美妆技能大赛,健全化妆品人才梯队。(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18. 支持引进培养化妆品人才,支持重点企业引进产业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等领域高端人才,按有关规定给予人才落户、人才绿卡、资金奖励等政策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打造惠州美妆时尚文化产业融合新高地。 19. 推进文化、旅游、艺术、娱乐等产业与化妆品时尚产业融合,提升化妆品市场软实力,在博物馆、艺术馆等增加化妆品元素,组织美容化妆品文化专题展。(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构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格局。 20. 加强对惠州优质制造和本土品牌的正面宣传,树立惠州制造、惠州品牌形象;依托“全国质量月”“全国化妆品科普周”“广东省科普日”活动,创新科普宣传方式和手段,借助新媒体渠道,采用化妆品科普知识推文、话题、视频、培训、有奖问答、线上访谈等多种形式,科普化妆品法规、标准、成分、功效等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意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1. 支持鼓励化妆品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加快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化妆品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化妆品产业联络员制度,定期交流对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方案目标任务。 (二)加强保障服务。进一步落实助企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更好发展。同时,加大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舆论宣传力度,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规范管理。深入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化妆品检查、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依托“数字政府”“互联网+”等监管平台,不断提高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政务服务水平,为惠州化妆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Topics
cosmetics industry industrial development innovation
Metadata
文号 惠府办函〔2022〕116号
Publisher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22-12-09 11:33:06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化妆品产业
CMS Category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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