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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ACC. 4763028

Interpretation of the Notice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on Issuing the Guangdong Province Medical Institutions Medical Security Agreement Management Procedures (Trial)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Issuer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Date
2025-08-25 09:28:52
Instrument
policy issuance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newly integrated procedures for managing medical security agreements with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retail pharmaci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simplifying application materials and implementing new policies such as drug traceability codes and resource allocation planning.
Full text · 原文 1,254 字
查看政策原文: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图解政策】一图读懂《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8月13日,省医保局印发了《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程》修订背景 2022年9月,省医保局分别印发了《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在原有两项规程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工作,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省医保局结合相关政策新规和业务实际等,整合出台了《规程》。 二、《规程》政策依据 (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 (三)《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三、《规程》主要内容 《规程》共有7章51条以及16个附件。第一章是总则,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医保协议、部门责任等8条内容。第二章是定点申请,包括资源配置规划、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不予受理申请情形、申请材料审核要点、办理流程等14条内容。第三章是组织评估,包括评估时限、评估小组、评估内容、评估流程等4条内容。第四章是协议签订,包括协议文本内容要点、协议签订、定点信息公开、悬挂医保铭牌、信息系统维护、信息变更、协议续签等8条内容。第五章是协议履行,包括绩效考核、监督渠道、定点机构义务、补充协议、违约处理等5条内容。第六章是协议变更和解除,包括建立退出机制、中止协议、解除协议、申请协议状态变更、陈述申辩、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等10条内容。第七章是附则,包括解释权限、有效期等2条规定。16个附件为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相关材料。 四、《规程》主要特点 (一)规范经办管理,简化办理材料。《规程》统一规范了医药机构的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和解除等经办流程管理,提高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精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同时坚持结合实际精简优化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流程,减少所需填报材料数量及内容,推动定点协议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促进医药机构良性发展。 (二)落实新政策,提高工作效能。《规程》严格落实药耗追溯码、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医保医师支付资格等医保改革新政策,确保国家对协议管理以及相关政策的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同时立足于我省已有的协议管理工作经验,推动各级经办机构提高协议管理经办工作效能。 (三)明确医保协议管理权责要求。《规程》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要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规定了协议签订的流程及时间以及各方权责等具体要求,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性质的医药机构公平参与竞争,择优选择,推动实现医保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