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191,882 · FONDS 70
Record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ACC. 4436080
穗府办函〔2012〕59号

Notice on Issuing the Pilot Work Pla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onic Government Affairs Open Platforms in Guangzhou Streets and Towns

印发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Issuer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Date
2012-05-29 06:42:21
Instrument
work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pilot work plan for building electronic government affairs open platforms at the street and town level in Guangzhou, requiring selected pilot units to establish such platforms by the end of 2012 to enhance transparency and service delivery.
Full text · 原文 1,879 字
穗府办函〔2012〕59号印发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监察局、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 《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开展试点工作是提升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 2011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穗字〔2011〕14号),对街(镇)日常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是加强街(镇)自身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表达”、“参与”、“监督”等权益。 (二)开展试点工作是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建设“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城市的共识。市委、市政府也已将建设“智慧广州”列入重点工作。街(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让“智慧广州”惠及广大市民群众的重要平台。加快推进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是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整体水平的现实需要,是建设“智慧广州”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目标任务 各试点单位要在2012年12月底前建成由电子政务网络、政府网站(网页)、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构成的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应具备宣传、展示、介绍街(镇)各方面情况的功能,能够开展网上政民互动和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等。通过总结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建立全市统一的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实现全面提升全市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单位。 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推荐2个街(镇)作为试点单位。所选街(镇)应具有代表性,具备一定的电子政务基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开展较好。试点单位要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于2012年6月底前报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府办公厅),并组织实施。 (二)搭建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 1.建设街(镇)网站。各试点单位要借鉴兄弟城市街(镇)网站建设的先进经验,建设本街(镇)网站,全面梳理本街(镇)各种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发布更新,全方位宣传、展示和介绍本街(镇)情况。 2.整合政府各部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通过街(镇)网站提供网上办事服务。 3.试点街(镇)网站要开设群众论坛,为辖区内市民群众发表意见、建议和进行投诉、举报、求助等提供平台,并及时予以回应;定期分析整理论坛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上报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 (三)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效果。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2年12月底前后委托中介机构对各试点街(镇)网站运维情况进行测评,并在下一年度择时召开现场会议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把试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精心组织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试点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要加强培训,全面提高街(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政务服务水平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 (二)明确工作分工。 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会同市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组织和指导协调全市试点工作,并将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纳入市、区(县级市)信息化建设计划,加快组织实施。市、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试点街(镇)整合各种业务办理系统,推行网上办事服务。市、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部门要将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纳入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运行。 (三)提供经费保障。 根据现行财政预算体制,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用于支持试点单位筹备建设电子政务公开平台、采购配套设备、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以及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试点单位。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