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um
2021-04-22 11:45:47
Protecting Revolutionary Sites and Remembering Red History
保护革命旧址 铭记红色历史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heyuan
This document explains and clarifies the provisions of the "Heyuan City Revolutionary Sites Protection Regulations," detailing how protection management responsible persons are determined and outlining their specific duties and rights.
Document Text
1,990 characters
■紫金县革命烈士纪念碑革命旧址,是革命历程的见证,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和巨大的精神教育价值,做好革命旧址的保护管理意义重大。那么,革命旧址到底由谁来保护?作为革命旧址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哪些职责,又享有哪些权利?《河源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依据旧址权属确定保护管理责任人“我觉得这样设置通道更加合理……”4月15日上午10时许,紫金县苏区镇紫金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内,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正在跟紫金县文广旅体局的工作人员商量着旧址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设施的设置。老人名叫温声明,是紫金县苏维埃政府旧址的管理员,负责旧址的日常保护管理。紫金县文广旅体局副局长张奇通告诉记者,紫金县苏区镇是全国唯一一个以“苏区”命名的革命老区,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保留下来的革命旧址众多,为了保护管理好这些革命旧址,大多数革命旧址都有指定的保护管理责任人。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作为苏区革命遗址群的行政主管单位,紫金县文广旅体局指定紫金县博物馆为保护管理紫金县苏维埃政府旧址的具体责任单位。紫金县博物馆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温声明负责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并与其签订保护管理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相关权利义务等事项。那么,革命旧址的保护管理责任人是如何确定的?《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明确,革命旧址的日常管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保护管理责任人:(一)革命旧址所依存的建筑物、构筑物产权为国家所有的,其使用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二)革命旧址所依存的建筑物、构筑物产权非国家所有的,其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三)革命旧址权属不明确的,由县(区)文化、退役军人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指定保护管理责任人负责日常保护管理。同时,《条例》规定县(区)文化、退役军人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与革命旧址保护管理责任人签订保护管理协议,保护管理协议应当载明革命旧址的保护要求、措施、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保护旧址安全等职责担任紫金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保护管理责任人的19年里,温声明每天早上7时准时出现在旧址,下午6时离开。“每天过来打扫卫生,检查防火、防盗设施,排查安全隐患,偶尔也当下讲解员,引导群众文明参观……”温声明说,19年的守护,无论是参观接待、卫生清洁还是安全保卫,凡是与旧址有关的事情就是他的事情。记者在其签订的保护管理协议中看到,他的岗位职责包括:熟悉管理范围内的革命旧址的基本情况;负责革命旧址的环境卫生,确保保护管理单位的环境整洁;接待前来参观学习的人员,确保有来访有接待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中发现有破坏旧址的行为及其他安全隐患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于革命旧址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条例》也给予一一细化。《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明确, 革命旧址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革命旧址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保持革命旧址整洁,进行日常维护;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防火、防盗、防坍塌、防自然灾害、防破坏等安全设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险情时,立即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保持革命旧址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原状,保护革命旧址的安全;配合有关单位对革命旧址进行日常检查、抢救性保护、宣传利用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保护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保护管理职责。紫金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是该县人民为纪念在革命斗争中英勇牺牲的烈士们而兴建的,是《条例》所要保护的重要旧址之一,属于《条例》规定的第二类革命旧址。该纪念碑的构筑物产权为国家所有,根据《条例》,紫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该纪念碑的使用人,因此也是保护管理责任人。记者看到,除了烈士纪念碑,纪念碑后面还有烈士墓,两侧则镶有“革命烈士英名录”。据紫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钟育清介绍,作为紫金县革命烈士纪念碑的保护管理单位,近年来,该局扎实做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其中,于去年9月份完成了紫金县革命烈士纪念陵园的内部修缮和升级改造,设置了英烈墙,并对全县712名烈士的事迹进行了重新整理编撰,使其成为更佳的红色教育基地。保护管理责任人享有接受培训等权利记者看到,《条例》不仅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能分工,形成了在革命旧址保护工作中市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基层政府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同时,《条例》也赋予了革命旧址保护管理责任人相应的权利。《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保护管理责任人享有接受培训、查阅有关政策文件、参与制定保护方案、申请维护修缮经费等权利。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为保护管理责任人日常履职提供指导和帮助,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保护管理责任人的保护管理能力。
Topics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historical preservation
local regulations
Metadata
| Publisher |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heyuan |
| Date | 2021-04-22 11:45:47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革命旧址保护 |
| CMS Category | 工作动态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1)
|
unkn
河源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
《河源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3月1日施行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