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191,070 · FONDS 70
Record · 市政府办公室 ACC. 4225811
 惠府〔2013〕51号

Notice of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12th Five-Year Pla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Undertakings in Huizhou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Issuer
市政府办公室
Date
2013-05-21 07:18:36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formally issues the 12th Five-Year Pla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undertakings in Huizhou City, outlining goals and tasks for cultural development from 2011 to 2015, and requires all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implement it.
Full text · 原文 17,130 字
惠府〔2013〕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十一届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9日 惠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决策和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按照《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制定文化事业规划的决定,结合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机遇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相继提出了"文化兴市"和"文化惠州"的建设目标,把发展文化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推进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完成,为"十二五"时期全市文化事业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全民文明素养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基础工程和灵魂工程,紧紧抓住新中国成立60周年、广州亚运会、省运会等时间节点,卓有成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扎实开展"迎讲树"等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市民文明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长足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夯实,"崇文厚德、包容四海、敬业乐群"的惠州精神已成为市民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是公共文化设施日趋完善。"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先后投入100多亿元,建成了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科技馆、会展中心、省运会各类场馆等大型标志性文体设施;各县(区)相继建成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文化广场等重点文体设施,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同时,重点实施推进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有线数字电视整转工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重点惠民文化工程,市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以保障。 三是文化惠民活动广泛开展。坚持开展大型公益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先后组织了"同一首歌走进惠州"大型文艺晚会、"奥运圣火耀惠州"系列活动、第十六届亚运会火炬传递(惠州站)等重大文体活动,配合组织好中央电视台"温暖寒冬"特别节目活动。认真策划、组织"祝福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化艺术系列等活动。以群众文化活动为依托,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实现深度文化惠民。"快乐时光"、滨江公园文化广场、社科普及周、"艺润万家惠民活动"等文化活动品牌深入人心,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文化艺术中心每年组织举办百场高端演出。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文化艺术节、放生节、小戏小品大赛、国际诗人笔会、声乐艺术节已成为我市文化活动的品牌和载体。 四是文化精品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实施文艺精品扶持政策,按照"以奖代扶"、"以奖代补"、"以奖带人"的原则,对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专家工作室实行奖励政策。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精心打造"五个一工程"品牌,推出电影《东江特遣队》、图书《品中国文人》、歌曲《白丝丝》、移民女儿系列广播剧等一大批不同门类的文艺精品,连续五届在全省"五个一工程"评选中处于地级市领先地位。积极争取省级扶持资金,培育打造本地文艺精品,戏剧《爱情葫芦丝》、电影《秋雨绵绵》和动漫《罗浮山百草精灵》等获得广东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扶持。影视作品《暖心》、《女婿难当》、《1992年,那是一个春天》,音乐电视片《梦圆中国》等影视佳作陆续在惠拍摄制作,一大批文艺作品在广东省第十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比赛等省级以上赛事中荣获金奖。 五是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丰硕。完成了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验收和数据库建立工作,全市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1000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共发现了182宗资源线索和重要项目。全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75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先后公布了四批市级"非遗"名录,共有7个项目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惠东渔歌、罗浮山百草油制作技艺还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市共有23个村成功申报为"广东省古村落",建成邓演达纪念园、叶挺纪念馆,对水东街民国骑楼、金带街、丰湖书院等历史风貌有计划地进行恢复,打造了东坡园、丰渚园、挂榜阁、合江楼、朝京门等历史文化风景线。 六是文化消费市场健康繁荣。全市文化市场建设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文化行政部门简化审批程序,规范管理手段,提高了管理效率,增强了服务能力,促进了结构调整,文化市场已基本实现了对非公有资本的全方位、全过程开放,娱乐业、演出业、音像业、网络文化业、印刷业、出版物发行业等文化行业繁荣发展。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开展"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的集中整治行动,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健康、有序、公平的文化消费市场环境逐步形成。 七是文化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行了馆领导班子成员聘任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全员聘用制。全面完成了全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积极推动两大传媒集团授权经营和有线广电网络重组。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市直国有文化企业、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国有文化资产实行有效监管。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广播电视行业监管效能稳步提高。 八是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深入开展。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致力打造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民俗艺术精品,宣传惠州的文化。组织罗浮山百草油、小金口麒麟舞、惠东渔歌、龙门农民画等项目亮相上海世博会广东周活动。以惠州民俗文化、客家民间艺术为龙头,积极组派艺术队伍参与各类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市文化艺术中心的交流平台,借助保利集团演出院线渠道并支持经营单位组织邀请一批国内外优秀艺术院团来惠演出,同时整合优秀文艺演出项目上保利院线,丰富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 (二)面临机遇。 要紧紧抓住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及广东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机遇,把发展文化事业摆上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 一是建设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重大机遇。党的十八大报告用专门的章节就"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为未来的文化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基本标准和保障工程。省委、省政府科学制定、颁布了《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一系列推动广东文化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惠州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对发展文化事业进行全面部署。党中央、省和市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以及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成为了惠州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重大机遇。 二是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大机遇。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惠州全面推进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吹响了前进的号角。文化事业的发展必须紧紧抓住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大机遇,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文化事业发展的活力。 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文化事业的重大机遇。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文化事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提供了有利条件。我市也紧紧抓住《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契机,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文化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惠州文化建设面临很好的机遇,但文化事业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存在文化发展步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文艺创作生产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文化体制机制与文化创新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因此,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进一步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推进惠州文化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省和文化惠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精品创作,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消费市场健康繁荣发展,全面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迈向新台阶,推动惠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惠州文化软实力,为惠州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为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惠州提供精神支撑、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工作原则。 1.导向鲜明,舆论正确的原则。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树立"文化民生"意识,坚持把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作为文化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人民在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兼顾文化改革发展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推进文化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3.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推进文化事业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推动惠州文化走出去,努力建设文化惠民先行区。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和完善党委和政府对文化事业发展的领导,加大对公益文化的投入,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事业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惠州文化事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末,实现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和创新领域研究取得成效,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文艺创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文化市场健康繁荣、规范有序,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逐步健全,文化交流合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事业健康发展,为惠州建设成为广东乃至粤港澳地区的重要文化区域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创新形式和载体,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公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和"崇文厚德、包容四海、敬业乐群"的惠州精神。加强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 2.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生动丰富的形势政策宣讲教育和社科普及活动。广泛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党员干部的学习带动群众的学习,以学习型党组织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3.培育文明文化风尚。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积极推动思想道德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文化风尚。重点开展好"五个全民行动"、"讲文明树新风"、"道德讲堂"等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好人之城"建设;新命名一批市级爱国主义、国防教育、红色旅游示范基地。把德育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家庭教育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结合廉洁城市建设工作,深入宣传、挖掘地方廉洁文化资源,创作一批廉政文艺精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建设和打造"廉政教育基地"、"廉洁文化广场"、"廉洁书屋(吧)"等廉政文化传播载体,通过廉政文化引领廉洁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惠州科学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以2014年力争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为总目标,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社会更加和谐,城乡更加宜居,人民更加幸福,为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提供强有力保障。 1.力争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常态管理,启动每月一次重点工作督查交办会和文明城市季度测评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窗口服务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 2.推进创建向基层延伸。制定实施我市文明单位推荐考评办法,规范文明单位评选考核;不断深化文明县城创建活动,推动龙门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惠东、博罗县争创广东省文明县城;扎实推进文明户、文明村镇、农村文化广场、农村集贸市场四项创建活动;以"岭南美居"为主题,扎实开展岭南新民居规划设计活动,建设"美丽乡村"、"美丽惠州"。 (三)巩固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巩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完善城市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有惠州特色的现代化标志性文化设施,市区要建设美术馆和完善市博物馆、市文化馆、惠州慈云图书馆、惠州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地标性文化惠民设施,县城要建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广场、数字电影院。 2.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乡镇(街道)要建有综合文化站、文化广场,行政村(居委会)要建有"五个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进一步完善广电网络配套设施,加快县(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推进有线数字电视向镇、村整体转化,逐步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3.推进企业文化设施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建设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员工文化设施,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以及专业艺术团体与企业、厂矿共建企业文化服务机构和服务点,进一步满足异地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服务活动。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服务活动,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1.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力办好南国书香节、爱国歌曲大家唱、百歌颂中华等品牌文化活动,配合省开展"开心广场·百姓舞台"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精心组织好百首红歌大传唱、百个小舞台命名、百场高雅艺术欣赏、百场"快乐时光"演出等"百字"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组织一批高水平的文艺演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文化要求。 2.大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活动。采取政府采购、文化事业单位实施、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大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培训等文化下基层活动,在乡村、社区设立流动文化的固定服务点,不断丰富和创新流动文化服务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通过"送文化"与"种文化"结合,不断夯实文化活动的群众基础,扩大群众文化活动的受益面和覆盖面。 3.大力探索文化惠民卡制度。深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工作,探索和实施惠州"文化惠民卡"制度,加大对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惠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提供订报、购书、看电影、看电视等基本文化消费补贴服务。推动文化艺术中心向广大市民低价位开放,减免困难群体的有线(模拟)电视收视服务费,满足困难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 4.大力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和有效运转,推动文化艺术中心每年为优秀文艺精品展演提供免费使用场地服务,不断创新公共文化场馆的服务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 (五)发展和繁荣文艺事业。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支持文化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培育、创作出一批文化精品。 1.培育理论学术精品。完善每两年一届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机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机制,加强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深入挖掘研究惠州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培育《惠州文化建设丛书》等理论学术精品,争取每年推出一批在省、市具有重大影响的应用性成果,逐步形成若干在省、市具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品牌。 2.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建立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科学规划、论证、筛选和创作机制,精心组织创作小说、戏剧、影视、歌曲等文艺作品,不断推出具有较大影响的精品力作。加强对优势门类重点作品的规划和扶持力度,继续保持在全省各地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的领先地位。推进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十大工程"中作为"文化精品工程"的广东(惠州)粤港澳台影视拍摄基地建设,带动惠州影视事业发展。同时,要重点发展少儿艺术,继续积累和普及推广儿童剧目,不遗余力地开展少儿戏剧创作,繁荣我市少儿艺术事业。 3.推动网络文艺创作。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网络文化资源、网络人才资源开展网络文艺创作,大力培育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等网上原创文艺作品,鼓励生产和创作更多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作品。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 4.创新艺术生产模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面向大众的文艺创作生产活动。鼓励支持各类社会文艺人才建立专家工作室,积极引进国内外艺术名人到惠州设立工作室。构建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推动设立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奖励制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代扶"等形式,鼓励、扶持文化工作者、社科工作者创作文艺精品和推出研究成果。采取政府定制采购、项目招标、成果引入等形式,发展民营演艺机构和转化创作成果。 (六)营造健康公平的文化消费环境。以营造有序、公平的文化消费市场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管理执法机制。 1.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保持对文化市场巡查监管的高压态势。同时,围绕文化市场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以及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查处文化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2.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跨县(区)检查的执法联动机制、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县(区)委托乡镇文化站执法机制、行业技术协管机制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流程,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文化市场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3.创新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社会监督员制度等社会监督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对文化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注重发挥广大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文化市场的法规政策。继续完善"12318"举报投诉电话为主的文化市场投诉举报网络,完善落实投诉举报处理责任制度。同时,切实加强各类文化行业协会建设,不断完善文化经营单位守法自律监管等制度,引导和促进文化消费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七)挖掘和保护文化遗产资源。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方针,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加大对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的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 1.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认真实施《惠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对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价标准》,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大力推进文化与城建的融合,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的规划和保护,进一步展示地方特色、延续历史特色、传承文化特色。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民族民间特色之乡"创建申报活动,努力申报一批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民族民间特色之乡",力争2014年惠州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提高文物保护水平。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成果,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建立文物数据库,公布文物名录和文物保护单位,提高全市文物保护覆盖率。积极推动水东街民国骑楼、金带街明清建设历史风貌的保护工程,依法修复东坡祠、宾兴馆等一批文物古迹,推进陈炯明墓园的整治修缮工程。扎实推进广东省八大考古遗址公园之一的博罗银岗窑址的保护开发和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再增加200多处,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增加到4处、省级"文保"单位增加到24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可移动文物、古籍普查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可移动文物、古籍保护计划。 3.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坚持修订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各县(区)基层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逐步完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做好国家级、省级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利用工作,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机制,加强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知识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或教学内容。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全市各级"非遗"保护中心和传承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省级"非遗"教学研究基地。力争到2015年国家级"非遗"项目增加到6个、省级"非遗"项目增加到15个、市级"非遗"项目增加到41个。 (八)加强惠州文化宣传。适应当前文化与经济交流融合的大趋势,拓展、畅通传播渠道,改进传播技术和推进内容创新,不断扩大惠州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 1.提高舆论引导水平。进一步发挥党管媒体的舆论导向优势,完善市、县(区)舆情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网络电视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制度。完善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网上信息监管。加强网络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各县(区)健全互联网管理机构,成立市互联网协会,建立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网络民主平台。 2.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以惠州民俗文化、客家民间艺术、龙门农民画为龙头,借助广东省艺术节、深圳文博会等文化交流平台,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介惠州形象和文化品牌,推动惠州文化"走出去"。同时,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名家对话会等多种形式,邀请国内外有关学科大师级学者、文艺界领军人物"走进来",创作并传播具有惠州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作品;组织文艺家"走出去",加强精品交流展演。 3.加强城市文化形象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传播载体,拓宽传播渠道,加强与中央、省媒体、港澳媒体以及对外宣传媒体的沟通、联系与合作,大力宣传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的成就、亮点和城市文化形象。同时,积极加强全市对外宣传精品策划与制作,支持参加全省电视外宣精品评选和交流活动,不断扩大惠州知名度和美誉度。 (九)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要巩固惠州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的积极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突破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公共文化体制机制,不断激发文化科学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1.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健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大力实施"版权兴业"工程,构筑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提高版权保护和服务水平。 2.推进文化单位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报业、广电两大传媒集团等单位深化内部改革,指导和督查部分县(区)做好电影公司、新华书店等文化单位的改革重组后续工作。加快推进经营性或部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增强竞争活力。积极配合省有线电视网络重组工作。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绩效目标考核,引入用人竞争机制。 3.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通过配套出台包括预算管理、投资管理、产权变动管理、资产评估管理、资产收益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监管制度,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方式,创新文化建设的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鼓励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开展文化慈善,包括义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广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以及支持和参与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争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和企业的文化人才更多地参与文化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文化社团建设,不断壮大文化建设的社会力量,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 (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高素质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1.培育优秀文化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制定实施《惠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优秀人才管理办法》,依托广东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项目,加大对我市入选对象的培养力度,力争培养一批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高层次文化人才。制定和完善各类文化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文化人才队伍。 2.引进紧缺文化人才。制定实施《惠州引进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办法》,支持、鼓励文化单位以设立工作室等各种形式,引进或使用各类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文化单位引进或使用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力的社会科学理论专家、学术带头人、文化文物专家,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名策划人,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懂得宣传文化发展规律和市场运作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专家等。 3.壮大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实现每一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均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文化协管员培训工作,争取市县镇财政按比例给予农村协管员一定补助。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开展农村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培养一批民间艺术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 4.健全文化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造就一批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的具体要求,探索设立"惠州文艺成就奖",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建立文艺骨干津贴制度,推行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准入和证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人员准入机制,提高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专业人员比例。在文化单位设置技术领导职务,推行专家聘用制,设立首席记者、首席编辑、首席主持人、首席策划人、艺术总监等制度。 四、重点工程及实施项目 (一)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工程。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继续将文明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市直和县(区)党政正职目标责任考核,每年进行严格的责任考核;深入开展文明创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旭日奖"、"美德少年"等评选表彰工作,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综合素质教育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心理健康辅导站等场所建设。 --深入推进"三德"教育。通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在全市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惠州形成"办事和顺、家庭和睦、人际和谐"的社会和谐新局面。 --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以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倡导志愿者每月参与志愿服务10小时以上,力争志愿者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3年内实现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10%。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2013完成市、县两级文化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文化志愿者队伍人数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 (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工程。 --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规划和新建惠州美术馆。到2015年,市、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部达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00%以上达到省一级站以上标准,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100%达到"五个有"标准;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座多厅数字电影院;全市较大型企业建成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员工文化设施。 --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推进市数字图书馆建设和各级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建设,建立地方文献和古籍书数据库。实施全市公共图书馆总馆分馆制和图书借阅"一卡通",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等覆盖全市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满足人民群众的新型文化需求。 --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完善高山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全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 --完善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机制。完善农村电影放映财政补贴机制,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建成一批行政村固定电影放映点。到2015年,乡镇(街道)数字电影放映机等设备的配套逐步完善,每学期农村中小学生观看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探索利用数字影院资源开展公益免费电影活动,大力开展数字电影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活动。 --大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继续探索实施惠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大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培训等文化下基层活动。每年送戏下乡、进社区不少于100场,市文化馆公益培训每年不少于2000人次,全市大型公益性演出活动每年不少于5场次。 (三)文化精品工程。 --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和创新领域的研究,调整优化学科布局,加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加强学术阵地建设。完善每两年一届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机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机制,争取每年推出一批在省、市具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和应用性成果。 --打造文化艺术精品。推出一批弘扬主旋律、体现多样化的优秀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戏剧、歌舞和文艺类图书。继续保持在全省"五个一工程"评选中的领先地位。推进文化强省规划"十大工程"中作为"文化精品工程"的广东(惠州)粤港澳台影视拍摄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影视精品。深度挖掘惠州文化资源,加强重要文献整理和宣传推介,全面启动和实施《惠州文化经典》丛书、《惠州文艺成果荟萃》编纂工作,推出一批文化精品图书。 (四)文化市场平安工程。 --提高"扫黄打非"工作和文化市场监管水平。全面加强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和监管,围绕国家、省重大活动与工作重点,以及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精心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行动。落实"扫黄打非"一票否决和属地负责制,全面加强和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持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特别是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坚决查堵网络有害信息,确保"扫黄打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营造健康、公平的文化消费市场环境。结合平安惠州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创新,促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实现全市文化市场"网格化"监管格局,营造健康、公平文化消费市场环境。积极运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市场监管,不断完善惠州市文化经营单位守法自律监管员制度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稳步推进全市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 --全面加强版权保护与执法。全面推进政府机关、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带动软件产业健康发展。扶持版权社会服务和中介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完善版权调解机制和版权纠纷处理应急机制,推进龙门农民画、惠东鞋业设计图案,以及工业外观设计的版权保护。加大版权执法力度,营造版权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按照《惠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各项工作。2012年下半年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2013年开展编写申报文本和材料,制作申报专题片和汇报演示片,组织筹建专门保护机构,研究制定地方性保护文件,实施历史文化街区的基础设施改善及环境整治工程等工作,全面落实好申报工作各项任务;2014年进一步补充、完善申报各项工作,并充分做好国家、省有关部门对我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考评迎检工作。 --推动一批博物馆达标升级。深化公共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拓展博物馆的研究和教学等功能,鼓励各县(区)建设民办专题或行业博物馆。力争2015年全市各级公共博物馆达标升级任务圆满完成; --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制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建立有效的传承机制。继续认定、命名代表性传承人并实施扶持政策。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省级"非遗"教学研究基地。 --建设一批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兴建和拓展龙形拳发祥地、葛洪炼丹遗迹、苏东坡寓惠遗址、叶挺故居、东纵指挥部旧址,以及邓演达、陈炯明两位民主党派创始人的故居、墓园等六大传统文化教育基地。 (六)文化人才工程。 --造就高层次、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遴选扶持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德艺双馨、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杰出人才。加强理论、新闻、出版、文艺领域中青年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大新媒体新业态人才、基层宣传文化骨干人才、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有效整合各类文化人才资源,建立全市文化人才资源库。 --建立优秀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市级文化荣誉制度,探索设立"惠州文艺成就奖",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文化事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的位置。要加强党委、政府对文化事业的统一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市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文化建设、文化事业发展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区)要充实调整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文化事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订本地区"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各部门要强化合作,形成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为惠州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强化投入保障。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确保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资金需求。结合省、市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创新文化事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改变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方式,在明确市、县(区)、乡镇各级政府文化事业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基础上,实行按项目拨款和以奖代拨,逐步将政府对文化经营单位的无偿投入转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推进文化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要构建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多元投入新机制,引导企业、基金会、社会组织等以各种形式参与文化建设。 (三)强化产业支持。要认真按照《惠州市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总体部署,进一步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生态、城建、民生的融合,力争到2015年惠州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大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比"十一五"时期期末翻一番,文化产业支撑和助推文化事业发展的作用空前提高。通过发展演艺业、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等行业,促进文化原创能力进一步增强和推出更多文艺创作精品,进一步壮大文化人才队伍力量,全面带动惠州文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强化政策扶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中央、省文件精神,争取上级支持,用足用活政策,加大文化事业发展扶持力度。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10〕23号),结合新形势进一步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要根据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破解制约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发展文化事业的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多元参与供给机制、考核监督评价机制。要继续落实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等规定,农村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县(区)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文化建设用地要纳入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确保文化建设用地规模,有限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志性文化工程用地。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面向社会,积极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等方式运作重点艺术项目。 (五)强化考核督查。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建设作为发展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要按照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把文化事业发展纳入各级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文化事业发展的督查督办机制,加大对本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各项任务的督查力度,确保文化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有落实、有进度、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