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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3882490
惠府〔2020〕12号

Notice of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Delineating the Second Phase of Areas Prohibiting the Use of High-Emission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已废止)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惠州市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Issuer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20-05-21 15:30:34
Instrument
announcement
Cited by
1
This document defines high-emission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and designates specific areas within Huizhou City where such machinery is banned, effective for five years, in order to improve air quality and enforce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air pollution laws.
Full text · 原文 1,176 字
HFGS-2020-5惠府〔2020〕12号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整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环发〔2019〕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划定我市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 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用于非道路上的机械,即: (一)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 (二)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 具体类型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园林机械、其他机械等。 工程机械:是指用于工程建设施工机械的总称,主要燃料为柴油,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平地机、打桩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机械。 农业机械:是指在作物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过程中,以及农、畜产品初加工和处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机械,主要燃料为柴油,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排灌机械等机械。 林业机械:是指用于营林(包括造林、育林和护林)、木材切削和林业起重输送的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伐木机、植树机、挖坑机、林业起重输送机械等机械。 渔业机械:是指专门用于渔业生产的机械,包括但不限于增氧机、池塘挖掘机等机械。 园林机械:是指用于园林绿化、园林建设、园林养护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割灌机、草坪机等机械。 其他机械:上述分类未涉及的,但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均属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义的范畴。 二、划定区域 惠城区:江南、江北、桥东、桥西、龙丰、河南岸街道全域。 惠阳区:淡水、秋长街道全域。 惠东县:平山街道全域。 博罗县:罗阳街道全域。 龙门县:龙城街道全域。 大亚湾开发区:全域。 仲恺高新区:惠环、陈江街道全域,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区域。 三、高排放的定义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使用过程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所规定Ⅲ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执法检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行政、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惠州市第一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惠府〔2017〕191号)同时废止。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