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um 2020-02-27 17:23:14

Huizhou Municipal Government Report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 Law-Based Government in 2019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惠府〔2020〕3号 huizhou
This report details the progress and achievements made by Huizhou City in 2019 in constructing a law-based government, covering areas such as administrative function reform, optimization of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legal system.
Document Text 6,373 characters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19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惠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抓好政务服务事项调整梳理工作,全市按标准完成调整并梳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总数59636项,完成率99.96%;权责清单总数45933项,完成率99.95%,有效保障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探索构建分类快审机制,推行联合勘踏测绘验收工作机制。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法治化市场监管体系,获批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完善“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机制,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建立投资项目事前咨询服务制度,全面推行报建承诺制和否决申诉救济制度,促进项目高效落地。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环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从土地出让到开工建设的审批审查由282个工作日大幅减少到99个工作日,压缩65%。打造企业疑难事务快办平台,落实领导约访接访制度,开通解决企业困难“直通车”,落实领导约访接访制度。整合12345“惠民意”统一服务热线。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按照六个“一律取消”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两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证明事项81项,已修改规范性文件17件。四是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围绕“两快、两全”“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目标和要求,做实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积极构建“3+3+5”服务格局,全面建成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惠州E普法网络平台和12348热线平台。开展“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普法·公共法律宣传周活动,开设“法德大讲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基本建成。(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扎实做好立法工作。编制2019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征集2020年度立法建议项目,配合市人大做好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2019年共办理上级法规规章、其它部门征求意见的答复207件。加强调研论证,进一步做好《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审查工作。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管机制。修订《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以良好制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19年共出具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意见书97份,上报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办理各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7件。三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对1988年惠州升格为地级市以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梳理甄别文件29794件,形成清理目录746件(保留350件、修改42件、宣布失效354件),积极扫除违背上位法、脱离实际、妨碍工作的“蜘蛛网”,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四是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县两级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跨部门工作机制,部署全市限制竞争措施清理工作。委托第三方对市政府印发的480份政策文件进行审查评估,保留文件456件、修订5件、宣布失效19件。(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建立健全机制,确保民主决策。制定并公布《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格执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率达100%。二是发挥专家“外脑”作用,确保科学决策。优化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结构,聘请100名专家,其中院士4人,正高职称专家87人,非正高职称(曾任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9人。组织召开了“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专家咨询研讨会、“惠州第二岛链产业布局研究”报告评审会、“惠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等决策咨询论证活动,有效确保了科学决策。三是全面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依法决策。规范法制审查审核程序,制定《惠州市司法局法制审查审核程序暂行规定》《法制审查审核意见格式文本》《惠州市司法局关于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期限的通知》等制度,举办2019年惠州市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推进审查审核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19年市政府共审查各类法律事务220件(其中重大决策17件,重大政府合同35件,其他法律意见建议168件),涉及生态环境园、基础设施工程、埃克森美孚惠州化工综合体、市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为政府把好法律关,防范法律风险。(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劳动保障、水政资源、安全生产等9个领域的市级行政执法权,全部下沉至县、区,实行县(区)一级执法,“局队合一”体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共划转市直217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到县(区),大力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清单3520项;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结果信息50577宗。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健全执法留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明晰违法情节和执法标准。三是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19年共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3期共计3010人次。(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群众来信。认真落实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检察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二是有效发挥审计专门监督作用。审计部门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政府投资、自然资源资产、民生项目、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审计力度,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突出民生保障和社会热点,加大对“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等10个领域和惠州健康城建设工程等卫生与健康十大工程的跟踪审计力度。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办案制度,建立市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和行政复议案件每案一提醒、每月一通报制度,设立标准化的行政复议庭。2019年市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3宗,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7宗,出庭应诉37庭次。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名人调解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员专家库。深入开展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积累、反复、激化。深入开展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市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492个,人民调解员9276名。2019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4370件,调解成功4326件,调处成功率为98.99%。三是改进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工作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进一步落实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机制,认真组织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的分析研判,针对个案制定化解方案及措施,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加强信访、公安、司法和法院等单位的沟通联系,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七)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保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落实行政首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面完成市县党政机构改革,调整和优化政府职能,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二是切实发挥依法行政考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将依法行政考评纳入市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对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状况的督察工作,加强督察结果运用,进一步发挥依法行政督察考评的评价、引导、督促功能,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第二届“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宪法在我心中”万场法治宣传进校园、第三届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2019年惠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等专题活动,全力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全市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255场;“惠州e普法”平台共发布资讯3712条,用户突破16万,浏览量、资讯阅读量突破470万人次。“法德大讲堂”获评2018-2019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优秀普法项目”。8月22日《法制日报》头版头条以《法德大讲堂让群众收获法理情——惠州探索构建新时期“社会治理讲习所”》为题,报道了我市“法德大讲堂”建设情况。二、工作存在的不足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国内一流地区,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有待进一步深化,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基层党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的能力有待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需要。三是政府立法保障中心工作和民生发展的效应尚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仍待提高。四是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简政放权改革和执法重心下移带来的挑战,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迫在眉睫;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离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要求有一定差距。三、2020年工作计划2020年我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推进工作,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担负起全面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优化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机制。重点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察。(二)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科学规划惠州“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工作部署,高标准开展我市示范创建工作,以示范创建促法治建设提档增速,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主体工程示范作用。二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及我市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的中心任务,谋划好惠州“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分步骤务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一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上新的台阶。各级各部门将在法治人才的引进使用和提拔交流上研究出台措施,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率要求,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发展,研究制定公职律师工作规则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队伍的作用。(四)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打造诚信法治的社会生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全面启动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解决企业困难“直通车”和“一门通办”机制,推动“指尖”办理和便民自助终端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整合政务数据平台,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内部核查制。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激活各类沉淀数据,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打造诚信法治的社会生态。(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一流的执法水平助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肃处理执法不作为、选择性执法、利益驱动型执法等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硬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保障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两平台”工作的全面落实。研究解决执法重心下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执法不脱节不缺位。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六)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创政府立法新局面。加大对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在市县镇三级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实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倒查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充分用好政府立法权,加强调查研究,加快立法进度,切实做到立良法善法,立能用管用的法,为惠州全面深化改革和争创一流提供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制度支撑。惠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10日 @page { size: 8.27in 11.69in; margin-right: 0.98in; margin-top: 1.18in; margin-bottom: 0.87in } p { margin-bottom: 0.1in; direction: ltr; color: #000000; line-height: 115%; text-align: justify; orphans: 0; widows: 0; background: transparent } p.western {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erif; font-size: 10pt; so-language: en-US } p.cjk { font-family: "??", "SimSun"; font-size: 10pt; so-language: zh-CN } p.ctl {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erif; font-size: 12pt; so-language: ar-SA }
Topics
law-based governance administrative reform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Metadata
文号 惠府〔2020〕3号
Publisher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20-02-27 17:23:14
Category report
Policy Area 法治政府建设
CMS Category 其他
References (8)
unkn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named
unkn 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named
unkn 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named
unkn 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的通知
named
unkn 惠州市司法局法制审查审核程序暂行规定 named
unkn 法制审查审核意见格式文本 named
unkn 惠州市司法局关于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期限的通知 named
unkn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named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