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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7 14:40:12
2018 Work Report on Law-Based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of Dapeng New District Management Committee
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szdp
This report summarizes the progress of law-based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in Dapeng New District in 2018, highlighting achievements i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legal reform, streamlining administration and delegating power, and improving the legal framework for government fun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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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2 characters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鹏新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生态为特色,以法治为保障,以建设更高质量幸福法治城区为目标,扎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坚持以法治为保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新区自成立以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区之本,坚持以“改革法治化、制度系统化、主体多元化”的基本思路在全国率先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路径。一是创新搭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率先编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立了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的整体制度设计;率先推动生态法治特色条例制定,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创新构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标准。率先构建首个湾区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科学衡量生态文明建设实效成果提供标准支撑;率先实现全天候全要素全覆盖实时动态监测,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创新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机制。率先组建职能齐备的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构建了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统一保护的执法体制;率先建立环境司法鉴定机构,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的人员、技术保证。四是创新生态环境考核问责模式。率先编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系统治理生态环境提供了基础支撑;率先建立以GEP核算为基础的生态环境考核问责制度,使生态问责走向科学化、专业化、常态化。五是创新生态文明全民参与机制。率先建立货币化生态补偿制度,形成独具特色的公众直接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率先组织创建潜爱大鹏等各类特色生态公益活动,激活了社会自身治理生态环境的能力。今年10月,新区管委会以“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为题申报的项目获评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是我市首次由区一级政府获得该奖项。 (二)聚焦激发市场活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作为深圳城市发展的后发地区,新区始终以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优化强区放权工作。坚持从推进全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东进战略”高度认识和推进强区放权改革,将强区放权改革作为推进新区建设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以改革谋突破,以改革促发展,扎实推进强区放权改革各项任务落实。目前,市委编办梳理已下放事项共144项,涉及新区承接事项139项。对于139项已下放事权,新区100%明确承接责任单位,承接较为顺畅,交接基本到位,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事权下放后,承接单位权责统一,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工作效能。二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前置审批事项由69项缩减为11项,大幅度简化办事流程和缩短办事时间,登记信息推送实现实时共享。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做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登记流程。新区开办企业由4个环节削减至3个环节,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三是开展酒店业开办主题式服务。以“主题”为轴心,对开办酒店涉及市监、公安、文体旅游、卫生、环保等5个部门11项审批业务进行整合,实行“一站式”办理,以“并联审批”为抓手,优化业务流程,编制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主题式服务手册(酒店开办)》,优化后在新区开办酒店时限由197个工作日压缩至63个工作日。 (三)构建“1+5+N”工作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新区以“勇当尖兵,走在最前列”的担当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政法工作满意度和平安创建参与率居全市前列。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全面铺开“1+5+N”工作体系。构建以1个总体实施方案为核心,5个三年行动方案为支撑,N个实践创新项目为示范载体的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新区领导班子深入基层社区“蹲点”,通过开展“带头领题、一线解题、党建破题”深入调研活动找问题、找对策、找出路,真正做到高位推动、落到基层。二是坚持项目带动,着力推动基层创新多点开花。运用项目化管理方法,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基层导向和可复制可推广导向,结合大鹏特色,选择并培训实践创新项目。目前,新区已梳理推荐了18个实践创新项目,包括居规民约、儿童友好型城区创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创建等项目参选全市首批实践创新项目。三是坚持责任促动,全力构建“一盘棋”工作格局。细化分解“1+5+N”工作体系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强化保障措施,使建设工作人人有责任、层层有目标、事事有人管,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采取督任务、督责任、督进度、督成效等方式,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有效避免责任不实、执行不力、项目挂空。同时,统筹制定相应考核标准,进行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彰显特色法治引领,依法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新区始终坚持制度先行,以依法行政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及有效性为突破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一是积极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以下简称《大鹏条例》)立法工作。《大鹏条例》已列入市政府2018年度立法计划预备类项目,结合党的十九大,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及新区实际,系统梳理全国其他11个功能区的管理体制和立法模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立法前评估等形式充分论证,修订形成了《大鹏条例》送审稿。深入开展《大鹏条例》立法研究,相关成果在深圳法治蓝皮书《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18)》上发表。目前,《大鹏条例》送审稿已通过新区党工委审议。二是开展新区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结合“放管服”“强区放权”“资格证明类清理”等工作要求,全面评估梳理了新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合计梳理文件3558件,其中以新区管委会和新区综合办名义印发的文件3464件,以新区各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94件,宣布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公布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44件,首次形成新区和部门有效规范性文件汇编。三是继续深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前置规范行政文件法制机构参与程序,对于部分重大、涉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新区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切实提高新区规范性文件质量。截至11月底,新区审查、审核规范性文件48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246条,意见采纳率达100%;向市法制办备案新区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通过率达100%;以新区管委会名义印发的文件,同步解读率达100%。四是新区的规范性文件首次获得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今年年初,新区29名原村民针对新区停发其生态保护专项补助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新区生态补助政策文件《大鹏半岛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考核和实施细则》合法性问题,向法院提起63宗行政诉讼。针对新区生态补助政策文件合法性问题,市政府以《关于大鹏半岛保护与开发综合补偿有关规定适用范围的批复》的形式,明确了政府有权终止发放生态保护专项基本生活补助费的适用范围,肯定了新区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不配合政府主导的搬迁、拆迁”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作为考核项目暂停发放生态补助的做法,新区执行生态补助政策因此有了更高层级的依据,为新区的重大项目推进提供了有力抓手。 (五)凸显法律顾问参谋服务作用,决策机制持续优化。新区法制部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当好行政决策的“安全卫士”、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作为最重要的职责使命。一是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将重大项目、民宿管理、非农建设用地、老年人日照中心建设等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11个事项纳入今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相继开展了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及听证等保障决策科学化、法治化的程序性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质量。同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查询平台,以专栏形式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实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的目的,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激发公众参与热情。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新区已建立相对成熟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法律顾问深入参与新区决策方方面面,为新区重点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截至11月底,出具法律实务意见共247件,提出意见及建议1235条。灾后重建工作方面,今年9月,超强台风“山竹”来袭,摧毁新区沿岸大量建筑物,新区法律顾问及时对灾后重建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政策汇编。同时分别对西涌沙滩综合提升方案、封闭西涌沙滩的主体问题、建(构)筑物灾后重建工作指引、西涌沙滩灾后综合提升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17份,参加相关会议讨论10余次,助力灾后重建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重大项目方面,围绕西涌东山渔排清理整治工作、东海岸养殖场土地问题、枫木浪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拆迁安置项目等重点工作,新区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44份,参加相关会议20余次,在查阅相关历史文件基础上,对相关法律的适用、政策的解读及文件的效力和内容等事项提出意见,为新区领导及各部门决策提供法律支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三是优化政府合同法律审查工作。在全市率先做到对新区各直属单位提交的所有合同100%进行全面审查,兼顾合同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对于特别重大的框架协议、项目监管协议等,建立了独具特色的集体讨论审查机制,确保充分审查、充分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截至11月底,新区法制部门共审查合同323份,较2017年度的199份合同增长62.3%;共提出合同修改意见及建议约1480条,较2017年度的895条增长65.4%,有效降低政府合同法律风险,维护政府合法权益。 (六)规范执法有效推进,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新区以规范执法为着眼点,不断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促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新常态。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围绕新区中心工作,执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截至2018年11月15日,新区执法单位共作出行政执法案件2671宗(含处罚472宗、检查1611宗、许可652宗),已结案件为2671宗(含处罚432宗、检查1597宗、许可642宗),总体结案率高达97.1%。二是重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按照省、市法制办有关部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新区法制部门与各执法单位全力以赴、共克时艰,较好地实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新区的落地实施。目前,新区各执法单位均已完成“三制度两清单一公开”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设立在新区政府在线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已于11月正式上线运营,新区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相关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三是积极与龙岗区人民政府协调行政执法有关事宜。受制于行政强制执法体制、部分行政执法权来源不明等问题,新区现行行政委托管理体制存在现实障碍。为此,新区多次以函件的形式向龙岗区明确开展执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包括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成品油市场执法、海洋执法、计生执法以及行政执法专用章交接等问题。经与龙岗区各有关单位反复沟通协商,部分事项取得明显成效,如18项执法类别的执法用章顺利刻制、计生执法完成委托、新区无成品油市场执法权限得以明确、困扰多年的海洋执法问题也有了新进展。 (七)权力监督方式方法创新,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新区通过不断强化案卷评查、留痕计划及审计等制约监督作用,确保行政权力廉洁阳光运行。一是以行政执法案卷全面评查为切入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除行政处罚案卷外,今年还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案卷纳入评查范围,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评查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做到对全区行政处罚案卷100%评查、100%反馈。评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及时反馈评查结果,及时整改,执法案卷质量切实得到提升,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持续更新“留痕计划”标准化成果。根据“强区放权”下放职能,指导有关单位推动实现岗责再梳理、业务流程再优化、操作指引再完善、规章制度再健全,共组织各单位梳理岗位职责1796条、健全和完善业务流程图621个、操作指引442个,排查出岗位职责、业务办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1574个,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1566条。初步形成岗责说明书、制度手册、执法操作指引等党政机关工作标准,初步建立了以工作岗位为点,执法、审批、监管等环节为主线,以监督“留痕”为面的多岗位分权、互相监督制约的权力运行标准机制和监督体系,基本实现岗责、过程留痕可溯。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治理作用。准确把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重点和内容,及时组织实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情况、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今年以来,累计完成审计(核查)项目55项,其中,财政重大政策跟踪审计1项,政府投资审计16项(审计金额9165万元),中介机构审核质量核查项目38个(核查金额6.32亿元)。查出违规金额45.1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37万元。 (八)突出群众需求导向,司法保障服务打开全新局面。立足新区实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及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优化司法保障服务。一是推行公证服务新举措。为方便新区群众办理公证业务,切实解决新区群众“公证难”的问题,新区政法部门与龙岗公证处反复沟通协调,经过前期周密筹备,今年5月16日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公证受理窗口正式设立,提供合同委托书、继承、财产分割等20项公证业务的业务咨询与预约办理。自窗口开放以来,累计接受群众咨询103人次,其中电话咨询22人次,现场咨询81人次,现场办理公证业务5人次,极大地便利了群众,获得群众广泛认可和赞许。二是率先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为弥补环境损害鉴定能力不足的问题,更好地解决环境污染损害诉讼涉及的专业性问题,新区在全省先行先试,依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大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于今年7月16日顺利挂牌成立,成为深圳市首批登记注册的生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填补了深圳市乃至广东省内空白。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将新区公共法律顾问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三合为一,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探索建立社区法律顾问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和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工作制度,社区法律顾问可通过邮件、微信、QQ等非现场服务解答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快捷的法律服务。截至11月底,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874次,参与调解案件16起,开展宪法、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38次。 (九)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深入,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稳步提升。全方位、多渠道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愈加浓厚。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提高“关键少数”的法治能力。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效应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共组织39名新提任处级干部参加考试。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共3次,新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00余人次参加。二是突出宪法宣传,掀起宪法学习宣贯热潮。印发《关于开展宪法“大学习、大宣传、重实施”的活动方案》,组织各单位在本单位和分管各行业、各领域全面掀起宪法宣贯和学习活动,在全新区掀起学习宪法高潮。累计派发宪法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组织新区230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学法考试,考试成绩优秀率达到98.86%。三是发挥部门优势,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制定《大鹏新区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实施意见》,推进各单位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明确普法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国家机关执法与普法、服务与普法深度融合,新区各单位广泛地在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中宣传了本单位所执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效增强新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如新区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新区民政部门开展的以防灾减灾为主题的普法宣传周活动、以关爱残疾人权益为主题的政策解读宣传活动;新区群团部门开展的以妇女维权、职工维权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一年来,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离建成更高质量幸福法治城区这一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还不够完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运作机制还不够顺畅,行政监督与问责力度还有待加大,法治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法治化治理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2019年,新区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勤于务实、勇于开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促进更高质量幸福法治城区早日建成。 (一)聚焦优化服务,在“职能转变”上下功夫。通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等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完善酒店业开办、民宿经营主题式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人才领域、渔业经营等主题服务,逐步构建起具备新区特色的主题式服务体系。 (二)立足规范要求,在“阳光建设”上下功夫。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机制,突出民众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探索建立错案追究制度,促进新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对标先进经验,在“创新示范”上下功夫。积极总结“中国法治政府奖”的申报经验,借鉴吸收各地优秀经验做法,努力提升新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对标国家、省、市标准,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创建工作,努力打造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名片。 (四)精进法律服务,在“参谋顾问”上下功夫。打造一支“敢于说行,善于说不行”的法治工作队伍,改进工作方法,“问需”于各单位,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积极发挥新区法制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Topics
law-based government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dministrative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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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sher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
| Site | szdp |
| Date | 2018-12-27 14:40:12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法治政府建设 |
| CMS Category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Keywords | 法治政府;改革;公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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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5)
| cent 大鹏新区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实施意见 | named |
| dist 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 | named |
| dist 大鹏半岛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考核和实施细则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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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鹏半岛保护与开发综合补偿有关规定适用范围的批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鹏半岛保护与开发综合补偿有关规定适用范围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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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 关于开展宪法“大学习、大宣传、重实施”的活动方案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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