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16-08-23 16:18:52

Notice of Yangji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Promoting the Healthy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in Yangjiang City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6〕19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府办〔2016〕19号 yangjiang
This document issues a five-year (2016-2020) implementation plan to promote cross-border e-commerce in Yangjiang City, setting specific growth targets and outlining measures to cultivate business entities and support service platforms.
Document Text 5,681 characters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阳江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 快速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4号),加快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托我市传统特色产业基础,以促进对外贸易稳增长和转型升级为前提,以市场化、合规化为原则,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进出口和个人从境外企业零售进口(B2C)等创新发展模式为导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支撑服务体系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上新水平。 (二)发展目标。2016-2020年,力争全市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年均增长25%左右。到2020年,打造1-2家年进出口额10亿元以上的行业领军企业(平台),3-5家年进出口额5亿元以上的大型龙头企业(平台),10家进出口额达1亿元以上的区域骨干企业(平台),建设具有国际水准、交易便利、监管高效、行业规范的跨境电子商务强市。 二、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三)引导和推动传统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建立针对小微型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的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产品。对已在海关备案开展跨境贸易电商试点业务的企业,自建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完成对接的平台或通关业务系统等予以资金支持。重点打造业内领先、实力雄厚、品牌效应突出的跨境电子商务标杆性企业、总部型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外贸企业、物流供应链企业、专业批发市场等产业主体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创新,推动制造业集群、商贸业集群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联动发展。研究推动大宗商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探索创新大宗商品跨境交易模式。推动加工贸易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加快实现经营主体和贸易方式的双转型。(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阳江海关、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 (四)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平台(企业)。培育提供交易、物流、仓储、通关、支付、结汇、退税等专项或综合性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发展网络推广、数据分析、多语种翻译、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质认证、信用安全等多样化服务,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面配套支持。引进业务特点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发挥我市五金刀剪、餐厨用具、水海产品、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产业集群优势和区域品牌优势,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垂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在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智能物流等关键环节实现服务集成。充分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做好大数据信息服务。加快构建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快递、物流配送与全程供应链体系。对各县(市、区)正式立项并组织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用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关检联合查验的监管场所建设、升级改造、运作管理等给予资金支持。(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阳江海关、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江市中心支局) 三、大力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竞争新优势 (五)加快和支持产业集聚园区(载体)建设。加快阳江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江城区银岭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阳东区阳光天地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对办公面积超过一定规模、入驻电商企业超过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集聚园区,给予园区主办方一次性的奖励。对入驻的电商企业给予办公经营场所租金前2年全免,后3年减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复制推广我省乃至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经验。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经济开发区,加快建设集保税展示、物流、交易、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等。充分发挥各类园区的聚集效应和服务优势,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营运中心、分拨中心等。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设备更新、网络升级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相关的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电子签名、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阳江海关、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借力港澳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借助港澳地区仓储物流设施和流通渠道资源优势,加快与港澳现代物流信息合作,创新特色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充分发挥港澳金融业在多币种支付清算、融资等方面的优势,提升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和投融资效率。加强与港澳人才交流,加快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经营管理和技术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利用港澳对接国际的贸易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展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空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江市中心支局、市旅游外侨局) (七)推动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对外合作。鼓励各类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商品和服务“走出去”,支持本市企业建设出口产品海外仓,搭建境外展示、分销、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中心。推动与欧美日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机制,探索实施国际双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加强跨境快递与物流建设合作,推进快递与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入新国际货运等,加快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与货物流转、通关、仓储、配送融合发展的格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阳江海关、市邮政管理局) 四、健全和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机制 (八)落实和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全面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通关便利化措施,加强事后稽查和风险管控,提高管理效能。简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流程,探索简化商品备案要素的可行性。制定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出境申报、商品归类、物流管理、税汇管理、质量监控等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探索创新跨境电子商务B2B海关监管模式。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内销等模式协同发展,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开展“市场采购”等贸易方式试点,完善相应的通关监管模式。(阳江海关) (九)健全和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机制。实行“事前备案准入、事中监测、事后追溯、高效便捷通关”的监管模式。建立质量风险监控和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优化查验作业方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对入境电子商务产品实行清单管理,除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入境的产品外,可按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入境。加快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溯源平台等改革创新经验。(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 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控体系。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风险评估,制定重点商品和重点项目监管清单,不断建立完善质量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保项目,通过现场查验、抽样检测和监督抽查等,加强风险监控和预警。对达不到质量安全要求的,依法采取风险通报、停止销售、强制召回、退运销毁等措施,保障质量安全。 2. 构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追溯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通过加贴防伪溯源标识、二维码、条形码等手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加强与质监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质量监测机制,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或投诉,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3. 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行全申报管理。对出境跨境电子商品实行集中申报、集中办理放行手续。对入境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行集中申报、核查放行。 4. 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备案管理。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施备案管理,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商品质量安全责任,推动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秩序,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 (十)落实和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免)税业务流程衔接,研究采取数据传输或数据共享方式办理出口退(免)税,试行无纸化办理。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市国税局) (十一)鼓励和推进支付结算便利化。深化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参与试点,不断扩大试点业务范围,积极创新业务模式。便利个人贸易项下外汇资金结算,鼓励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推动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丰富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便利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江市中心支局) 五、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设 (十二)推动建设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统一、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互联互通、监管互认、协同高效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涵盖业务办理、数据共享、运行分析、风险预警、信息咨询、海外服务等的“一站式”服务窗口,完善基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物流等的电子数据获取、处理、流转和共享机制,实现企业“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动各类监管数据的标准化传输和信息资源的跨部门互认。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将符合海关统计法规的数据纳入外贸统计。(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阳江海关、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 (十三)完善金融支持和风险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积极开发符合跨境电子商务需求的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一步拓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向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市金融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 (十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现代服务业、民营企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统筹资金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质量风险监控。〔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规范各类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行为。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法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企业和进口商品纳入规范的进口监管体系,确保进口货物符合我国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卫生和环保等标准。健全消费者退换货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加强工作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方案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建立市级发展跨境电商跨部门工作协同机制,由市政府牵头,市商务、发改、统计、经信、科技、财政、交通、人社、工商、食药、金融、海关、检验检疫、人行、外管、国税、邮政管理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进我市跨境电商快速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江市中心支局、市金融局、阳江海关、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依托国家和省级各类重大科技计划、示范工程,加快培养跨境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鼓励我市有条件的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推进院校企业合作建设电子商务大学生创业孵化器。鼓励我市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探索电子商务非学历教育,提供短期培训、定向培训等实用性培训教育。支持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加强多学科交叉整合,培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亟需的专业人才。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联合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平台)及具备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能力的高职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加快培养跨境电子商务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人才,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联合培养体系。优化培训师资队伍,吸纳更多有电子商务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支持企业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创新科研团队发展。(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十八)发挥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商协会和行业组织在产业规则、行业自律、信息共享、经验推广、诚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维护行业权益、贸易风险预警和处理国际贸易摩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行业组织有效承接公共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市电子商务协会、市网商会、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阳江分支机构) (十九)加强宣传和引导。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渠道宣传我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鼓励举办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宣讲、论坛、推介、展览等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Topics
cross-border e-commerce foreign trade economic development
Metadata
文号 阳府办〔2016〕19号
Publisher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yangjiang
Date 2016-08-23 16:18:52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跨境电商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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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国办发〔2015〕4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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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粤府办〔2016〕2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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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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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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