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medium 2015-08-31 10:46:06

Notice of Yangji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n the Green Channel for Approval of Key Projects in Yangjiang City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意见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府〔2015〕46号 yangjiang
This document establishes a 'green channel' approval system for key projects in Yangjiang City, aiming to streamline processes, reduce approval times, and provide prioritized services to accelerat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and improve the investment environment.
Document Text 2,237 characters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六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8日 阳江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意见 重点项目是我市努力实现人均生产总值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赶超全省平均水平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整合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手续,减少环节,以最简明的流程、最快捷的速度为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二、实施范围以下项目可进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办理审批事项:(一)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项目。(二)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市委、市政府明确同意作为重点项目实施的其他项目。三、服务内容凡是纳入绿色通道实施范围的重点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起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均实行特事特办,优先办理,由项目业主依据市发展改革局出具的《重点项目服务绿色通行证》,享受以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一)专人协办。结合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网厅显要位置设置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并在市政务大厅设置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接办窗口,落实专人常驻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次性录入,负责协同重点项目业主办理项目审批事项,及时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方便审批部门及时提前介入,适时提供技术咨询。审批过程中出现问题,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与项目业主及时联系,积极协调解决。(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规划建设局、政管办等部门负责)(二)压缩时限。进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项目申办事项,各相关单位要出台绿色通道配套措施,努力实现审批时限在双减半基础上再减半(不包括依法需要经专家评审、公示、听证等时间)。未规定审批时限的申办事项,审批部门应以集中受理、流程整合、程序优化、高效审批的原则,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海洋渔业局、商务局、工商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局、公安消防局、地震局、气象局、安全监管局、人防办等部门分别负责)(三)集中告知。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特点,综合接办窗口受理项目申请后,实施一次性告知。由市政管办会同相关部门召开集中咨询讨论会。根据会议要求,梳理报批流程,列出需报批事项的申报材料明细和报批时限,告知报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服务指南的形式书面告知企业。在项目单位承诺保证下,推进“预介入,容缺件”制度。(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规划建设局、政管办等部门负责)(四)流程再造。优化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流程,企业投资项目的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五个阶段分别实行同步“并联”审批。对政府投资项目,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会办事项原则上实行联审制度,能并联审批的一律并联审批,能合并审批的一律合并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及时完成阶段性前期工作,分阶段同步申报各审批事项所需材料。加快建设和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快办理,建立本部门重点项目绿色通道。需要召开联审会议的,由市政管办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办协调会议,必要时请项目业主参加。不需要召开联办协调会议的,事项首办部门在受理后即时向各会办部门同时转送相关申报材料,会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审批意见。(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规划建设局、政管办等部门负责)(五)强化联络。对需上报国家、省级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条件下,相关部门应于2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住房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海洋渔业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应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并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必要时可提请市政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重点攻关。审批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宜,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解决。(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住房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海洋渔业局、工商局等部门分别负责)(六)预约申办。制订和落实《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预约服务制度》,对在非工作日为重点项目申办审批事项的,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及“专窗”提出预约申请。相关部门或窗口在收到“专窗”转送的预约申请后,应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做好相关办件准备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规划建设局、政管办等部门负责)四、监督管理(一)市政管办等部门要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重点项目审批事项,确保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各职能部门及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应严格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对进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项目提供快速、便捷、周到的政务服务。(二)市政管办负责全程跟踪进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项目审批进度,优化行政审批平台的电子政务系统,对进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和各窗口工作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审批事项,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召开联审会议及时协调。(三)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情况和工作效能实行监督。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阳府规〔2015〕8号
Topics
investment promotion administrative reform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Metadata
文号 阳府〔2015〕46号
Publisher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yangjiang
Date 2015-08-31 10:46:06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行政审批改革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
References (2)
unkn 阳府规〔2015〕8号 formal
unkn 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预约服务制度 named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