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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n Issuing the Regulations on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ternal Structure, and Staffing of Yangjiang Tourism and Foreign &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Bureau and Yangjiang Returned Overseas Chinese Federation

印发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阳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阳府办〔2010〕36号 yangjiang
This document formally establishes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staffing, and core functions of the newly consolidated Yangjiang Tourism and Foreign &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Bureau and the Yangjiang Returned Overseas Chinese Federation, following a municipal government restructuring.
Document Text 3,732 characters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阳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六日 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阳江市归国华侨 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14号),设立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挂阳江市港澳事务局牌子,为阳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阳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与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旅游局、原市外事侨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的地方规范性文件、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拟订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引导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纪念品等)的开发;负责旅游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三)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依法负责有关旅游业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和出入境旅游的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四)贯彻旅游行业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组织、规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五)研究外事工作的重大问题,了解和掌握国际及港澳地区重大动态,研究国内外侨务工作情况。 (六)做好外事接待,协调我市重大外事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我市重大的涉外事务;接待和管理来我市从事公务活动的外交人员、外国专家和记者;负责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市与友好城市和区域的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和协调与港澳之间官方、半官方、重要民间组织往来事宜。 (八)促进我市与港澳地区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办我市领导与港澳高层互访的组织、策划、协调的落实工作。 (九)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十)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省、市对在阳江的印支难民有关政策、事务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涉侨文化交流与华文教育,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海外华文教育,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做好华侨农场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十三)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他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十四)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 (十五)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海外侨胞关系的和谐,加深乡谊亲情,鼓励他们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发挥桥梁作用。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支持他们为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密切与台湾地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十六)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省外办、省侨办、省港澳办、省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秘、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以及其他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产业协调科。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承办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制工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区域合作交流;指导协调旅游行业协会工作等。 (三)旅游行业管理科。 承办旅行社的审批工作;组织、规划、指导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及导游证年审工作;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承担旅游标准有关工作,拟订、指导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游交通、餐饮、旅行社等的服务标准;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指导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四)旅游市场开发科。 研究分析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动向,拟订和实施旅游市场开发的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推广工作,负责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客源市场的拓展,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承担节假日旅游和旅游节庆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五)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科。 承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拟订旅游资源开发计划,指导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进行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引导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纪念品等)的开发;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招商引资、旅游扶贫项目及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等工作。 (六)港澳事务科。 负责因公出访港澳人员的审核、报批和签注工作及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赴港澳人员的外事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负责我市港澳事务日常工作;办理港澳官方、半官方、重要民间交往事务;负责我市与港澳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的相关事务。 (七)外事科。 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来宾;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核、报批和签证工作;负责对要求进入我市的外国人核发签证通知;负责护照管理工作;负责对出国人员的外事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负责来阳江工作和考察的外国专家和境外记者的接待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外国领馆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与阳江政府部门之间的交往;办理领事认证和领事保护等工作;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我市的重大涉外事务;负责全市主要外事活动的联络工作;指导我市外事业务,监督执行外事纪律。负责友协日常工作;负责友城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侨务科。 检查、督促侨务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拟定全市的侨务政策;负责国外侨情的调查研究,收集侨务信息提出开展国外侨务工作的意见,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友好工作,开展海外留学生和新侨民的工作;承办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正确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对在阳江的印支难民有关政策、事务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协调华侨农场的改革与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华侨、港澳同胞回国定居工作。 (九)文化联络和经济(维权)部。 承担维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具体协调工作;负责涉侨信访工作;做好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人才、技术的工作;做好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工作,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好侨务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阳江侨报》的出版和发行工作;开展海外华文教育,负责筹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冬(夏)令营的工作;推荐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组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参政议政考察活动,反映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的意见和心声;联系侨联名誉主席、顾问、常委、委员、名誉委员;收集、整理、汇编对外联络的侨团、社团、人士的侨情资料,建立对外联络信息库;负责开展和协调侨联对台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市侨联机关事业编制另行核定),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另设侨联主席或专职副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程序办理。
Topics
government restructuring tourism policy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Metadata
文号 阳府办〔2010〕36号
Publisher 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Site yangjiang
Date 2011-05-12 14:51:21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机构编制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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