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 low 2019-10-11 10:28:47

Guangdong Provincial Government's Reply to Proposal No. 2911 of the Second Session of the 13th 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911号(商贸旅游类105号)提案答复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 粤府函〔2019〕322号 gd
This document is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Government's official reply to a CPPCC proposal, detailing existing measures, achievements, and future plans regarding trade facilitation and customs clearance between mainland China (specifically Guangdong) and Macao, within the context of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development.
Document Text 2,124 characters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911号(商贸旅游类105号)提案答复的函粤府函〔2019〕322号贺定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澳门与内地通关贸易便利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推动粤澳规则衔接和联通融通,不断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人员、物资高效便捷流动。 一、关于促进澳门与内地通关贸易便利化的措施及成效方面 2003年,内地与澳门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自2004年1月1日CEPA生效实施至2019年4月,澳门特区以零关税优惠输往内地的货物总值达9.8亿澳门元,豁免税款超过6500万澳门元。仅今年前4个月,澳门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的货物总值就达到约2498万澳门元,与2004年CEPA实施第一年时的183.6万澳门元相比增长了12.6倍。CEPA的实施为促进澳门的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安定作出重要的贡献。2018年11月13日,海关总署、香港海关、澳门海关在珠海签署了《港珠澳大桥三地海关合作备忘录》,推动实施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合作,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2018年12月12日,内地与澳门签署了《CEPA货物贸易协议》,为两地的货物贸易往来提供更全面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提升了两地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内地与澳门经贸合作委员会建立了委员会会议机制,就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澳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澳门中葡平台建设、加强两地经贸交流等内容交换了意见,形成19项互利合作政策措施,促进了澳门与内地通关贸易便利化。 二、关于延长横琴口岸货物通关时间方面 目前横琴口岸货物通关时间为全年每日8:00至20:00,货车通关设计流量为2800辆次\/日。据统计,横琴口岸现每日进出境货车约630辆次,远未达到设计流量。此外,横琴口岸新建工作正抓紧推进,旅检区基础工程已基本完成,按照工程施工计划,现货检区即将停止使用、拆除重建,现行走横琴口岸的货车拟暂时调整到港珠澳大桥口岸通关。内地与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近期已就此事达成一致,并拟向国务院申请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珠澳通道增加货运车辆通行功能,待批准后横琴口岸货检区拆除重建工作将尽快启动。鉴于以上情况,结合查验单位意见,我们建议横琴口岸仍维持目前货物通关时间安排。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澳门特区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在横琴口岸新的货检区建成投入使用时,尽可能合理安排通关时间。 三、关于澳门进出口货物两地海关重复查验方面 目前,澳门莲花口岸与珠海横琴口岸分别位于莲花大桥两侧,通关实行“两地两检”,同一批货物在两地海关分别接受查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通关的效率和成本。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粤澳双方为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积极开展口岸合作和查验模式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创新模式在旅检方面已成功实践,得到广泛认可,其实现形式也在不断丰富发展。2018年10月12日,国务院港澳办函复澳门特区政府,批准澳门莲花口岸迁至横琴并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查验模式。目前新横琴口岸正在建设之中,两地口岸迁至一地共同规划、共同建设,为便利通关创造了更好的基础条件。为便利货物进出珠澳两地,进一步推动贸易发展,两地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协商推进新横琴口岸更大程度的通关模式创新工作。在货检方面,两地查验单位拟大力开展“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通关合作,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力争实现两地货检的“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减少货物重复查验,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四、关于澳门出口内地货物征税税额方面 内地海关对澳门出口内地货物依法估价征收增值税,部分澳门企业认为税额超出预期,这需要从降低增值税税率着手解决,而增值税税率调整属于中央事权,我省相关职能部门下一步将会同海关,认真听取企业关于进出口商品税政税率的具体诉求,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为进一步优化进出口税收政策建言献策。 五、关于出口货物退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59条规定,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而提案提及的因市场问题需退运返澳情况,不属于可以申请退税的范围。我省将积极协调配合海关部门做好相关出口退税政策的宣传、解释、调整工作,为澳门企业开拓内地市场提供更好服务。 六、关于建立口岸通关直接沟通机制方面 我省与澳门特区政府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下,已建立了多种有效的沟通机制,其中,粤澳口岸合作和会议机制运行良好,两地的口岸、海关、边检、应急等部门对口沟通顺畅。 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加强与澳门特区政府沟通,及时研究解决两地通关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促进通关便利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广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9月16日(联系单位及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20-83132481)
Topics
trade facilitation customs clearanc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Metadata
文号 粤府函〔2019〕322号
Publisher 广东省人民政府
Site gd
Date 2019-10-11 10:28:47
Category other
Policy Area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通关便利化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2)
unkn 提案答复的函粤府函〔2019〕322号 formal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named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