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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医保发〔2019〕10号各地级以上市医保局、社保局: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5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21日附件: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的通知(医保办3号).pdf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举报奖励你问我答》 《以案说法: 伪造医疗票据办理报销手续?涉嫌欺诈骗保!》 《图解:零容忍!关于欺诈骗保,这些你必须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