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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卫函〔2016〕5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粤府函〔2015〕3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我委决定自2016年起,连续两年委托第三方对全省57家县人民医院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省57家县人民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评价时间 2016年5-8月,每家医院现场评价时间为3天。具体时间将由中标的第三方与医院商定。2017年评价时间另定。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按照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具体包括就医环境、便利程度、医德医风、医患沟通、技术水平、医疗费用、综合评价等7大方面。 四、其它事项 (一)评价工作具体由中标的万人市场调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联系人:曾广层,联系电话:0755-25846704,15019238175;蒋艳,0755-28188333-8508,15815524963。 (二)请各医院积极配合做好第三方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1.各医院确定1名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工作,联络员名单(含姓名、具体职务和手机号码)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送我委医政处邮箱wstyizhengchu@126.com。 2.协助配合第三方对医院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医院员工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工作,协助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 3.协助抽取部分出院患者信息供第三方进行电话访问。 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医政处。联系人:谢意兰,联系电话:020-83802613、83805506。 附件:57家县人民医院名单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5月17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60531_65685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