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787 字
粤卫办函〔2016〕15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征文的通知》(国卫基层农卫便函〔2016〕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地精心组织,将征文活动作为创建活动的工作之一,确保主题征文活动达到预期推动创建工作和宣传的效果。《通知》要逐级转发至所辖县(市、区)及所有参加创建活动的乡镇卫生院,并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刊登征稿启事,组织发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对象及所有关心关注乡镇卫生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围绕征文主题,踊跃参加投稿。 二、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请各参加单位将征文作品和报名表(见《通知》附件)于7月15日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处邮箱gdjczdc@126.com,压缩文件夹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地级市+群众满意卫生院征文。作品由我委汇总后统一报健康报社,并将选取部分优秀征文在我省部分平面媒体和《广东卫生计生报》上进行宣传刊登,与国家层面的宣传同步。 三、申报候选“2015-2016年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的单位,请于6月10日前报送征文作品,我委将根据作品的质量,在省级复核遴选时作为复核加分材料。其余作品及各市、县(市、区)组织征文的数量和质量,也将作为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组织活动的一项指标纳入各市复核。 联系人:柯伟锐,联系电话:020-83134347,邮箱:gdjczdc@126.com.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征文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60519_65536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