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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ACC. 2130260

Notice of the Office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n Selecting Nursing Management Personnel for Exchange in Hong Kong in 2016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选派2016年护理管理人员赴港交流的通知

Issuer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Date
2016-04-07 00:00:00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selects nursing managers (ward head nurses) from Guangdong Province for a 5-day exchange program in Hong Kong in July 2016, focusing on patient-centered care, nursing management, and quality risk management, with costs borne by the sending units.
Full text · 原文 1,030 字
粤卫办函〔2016〕1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及附属医院、委直属有关医院: 根据《粤港医疗交流合作备忘录》,为继续深化我省与香港在护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我委于今年继续选派护理管理人员开展为期5天的赴港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内容 了解香港医院管理局的护理模式与执行技巧、香港医护质量及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专业发展,重点交流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具体内容请见附件1)。 二、交流时间 2016年7月11日-15日。 三、选派对象 本次交流活动对象为病区护士长。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护理专业,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严于律己;具备护理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一定的粤语和英语交流能力。 四、选派程序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有关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遵循本人自愿、主动申请、医院推荐、行政部门选派的原则,由个人和单位填写《赴港交流活动回执表》(见附件2),经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后报送我委;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医院直接报送我委。 五、其他事项 (一)2016年护理管理人员赴港交流活动由香港医院管理局和我委共同组织,香港医院管理局进修学院和广东省护理教育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本次培训考察活动所需费用由港方根据活动计划拟定基本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各单位应根据港方的要求和提供的账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汇至指定银行。学员在港的住宿将统一进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由派员单位根据各单位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根据粤港双方的协议,报名确认后因故不能参加者,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根据香港出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参加护理管理课程培训的病区护士长需办理赴港入境培训申请手续,具体手续及要求由广东省护理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四)请各单位将回执直接扫描发至邮箱596703191@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8日。我委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选派人员,于4月9日电话通知选派人员。赴港后续事宜由广东省护理教育中心跟进。 委医政处联系人:谢意兰,联系电话:020-83802613,邮箱:596703191@qq.com。 附件:1.护理管理交流版计划书(病区护士长) 2.赴港交流回执表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60412_6513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