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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卫办函〔2015〕16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为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年度工作进展安排,现就举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县级技术骨干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与考核。 详细内容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具体培训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负责统一组织,授课专家由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公室统一协调选派。专家授课及差旅费由省里负责。培训对象原则上是市、县卫生计生局(委)和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督导、评估等工作的骨干,以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技术骨干。 三、有关要求 (一)为统筹解决师资问题,省里协调有关专家,分批分次深入各地进行巡回培训。请各地级以上市根据省里统一安排,尽快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并通知各相关培训人员(见附件2)。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将培训班安排及工作联络人于4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协调组织专家前往授课。 联系人:肖冰,联系电话\/传真:020-31051036;手机:13480294479,邮箱:gdjbggws@126.com。 附件:1.培训班日程安排(样式) 2.各地市培训周期和授课师资安排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附件1、附件2 createPageHTML(1, 0, "t20150428_5781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