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medium
2015-08-05 09:11:45
Notice of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Arrangements for Key Food Safety Tasks in Huizhou City for 2015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惠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city's key food safety work plan for 2015, detailing specific tasks for risk prevention, agricultural product governance, and market supervision, and requires subordinate governments and departments to implement it.
Document Text
4,784 characters
惠府办函〔2015〕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惠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4日 2015年惠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办函〔2015〕205号)精神,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现就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一、抓突出问题,着力防控风险隐患(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农药及农药销售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水产品非法使用“两药”(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二)加大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管力度。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建立追溯体系、加强抽检等措施,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生产过程控制,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管理衔接机制,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联合治理行动。(三)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将批发市场、城镇中心农贸市场、经营食用农产品的大型商场和超市作为重点,有序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四)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加强粮食收购资格管理,督促从事粮食收购、储存活动的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粮食质量档案,落实粮食入库、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加强对粮食加工经营企业、流通市场及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索证索票、进出货检验及经营台账等制度。建立粮食重金属含量强制检测制度和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五)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面制品、大桶饮用水、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集体食堂、农村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方针,分级制定风险清单,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的监管重点。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持证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网络销售等的管理。逐步提升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市城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以上。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管控。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体系。(七)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保障必要的监管资源投入。(八)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摸清底数。制定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大型工厂企业食堂、旅游景区以及车站码头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核查,对核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各方面条件较差、问题突出的集体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指导督促其认真整改,推动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指导。(九)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与司法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办案、提前介入和联合督办等机制,强化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证据转换等工作的协调配合,适时联合开展打击行动。继续推动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二、抓责任落实,着力规范生产经营(一)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建立生产记录、产品标识和自检制度。鼓励指导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主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健全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扩大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试点。加大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三)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负责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强化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追究,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进处罚结果公开。(四)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快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优先将生猪和“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试点范围,推动食用农产品实现可追溯。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建设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和酒类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记录制度,加快形成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五)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奖惩机制,探索出台食品安全守信激励政策,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曝光台”、有奖举报、“黑名单”等制度。推动实施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三、抓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应急能力(一)加强风险交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第三方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中的作用,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建立风险预警专家队伍,加强预警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大型企业风险交流机制,强化行业预警交流。建立保健食品监管信息联动曝光工作制度和跨区域预警机制。(二)强化宣传引导。落实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等权威信息,依法公开抽检信息和重大案件查办情况。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科学选购保健食品”等重点宣传活动。全面宣贯《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利用自媒体平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三)提高应急能力。逐步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监管部门,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与信息通报机制。继续加强舆情监测、舆情分析,强化跟踪处置和应急传播。加强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探索建立企业责任人和监管部门直报机制。四、抓治理体系,着力构建社会共治(一)健全监管体系。加快完成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任务,健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尽快补充人员充实队伍,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推进地方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到位。(二)推行网格化监管。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合理划分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关系。建立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为试点地区的监管人员配备移动终端,并开展基础信息采集、监管信息流转等应用。(三)强化综合协调。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四)完善社会共治体系。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引入“吹哨人”制度,依法及时适当给予投诉举报人奖励。动员专家、学者、企业一线专业人员、新闻媒体、消费者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行业自律。在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引导消费者参与监督。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多方参与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五)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地方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五、抓能力建设,着力推进改革创新(一)推进“两个创建”。探索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二)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继续加强风险监测网络和能力建设,拓宽风险监测覆盖点,逐步覆盖乡镇农村地区。加强食源性疾病管理,建立部门间有效防控工作机制。加大对新发风险、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力度,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健全风险线索发现、分析、报告和通报机制。(三)加强基层执法装备和技术创新。按照“适用够用、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强化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执法设施配备。加快研发适合基层监管执法的移动执法终端,提升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四)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市食品检验所,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做强区域食品药品检验所。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启动“智慧食药监”建设,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食品药品大数据监管系统。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平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系统、重要食品追溯系统等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平台间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六)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统筹规划、科学编制“十三五”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六、抓督促落实,着力强化责任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投入保障。(二)落实任务分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三)强化督查考评。进一步完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考核评价细则,规范考核评价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食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好2015年度省食品安全考核评价自评工作,针对重点、难点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结合省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指标要求和我市实际,拟订2015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开展督促检查,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各地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严格责任追究。根据《食品安全法》、《惠州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责任。Content Decode Error (Image)Content Decode Error (Attachment)Content Decode Error (Video)Content Decode Error (Audio)
Topics
food safety
public health
agricultural regulation
Metadata
| 文号 | 惠府办函〔2015〕66号 |
| Publisher | 惠州市政府办公室 |
| Site | huizhou |
| Date | 2015-08-05 09:11:45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食品安全 |
| CMS Category | 其他 |
| Keywords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3)
|
prov
粤办函〔2015〕20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formal |
|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named |
| unkn 惠州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