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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189888
揭府办[2008]117号

Notice on Issuing the Action Plan for Eliminating Iodine Deficiency Disorders in Jieyang City by 2010

印发《揭阳市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Issuer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08-09-11 00:00:00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Action Plan for Eliminating Iodine Deficiency Disorders in Jieyang City by 2010, requiring local governments and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strengthen iodine deficiency prevention, ensure iodized salt coverage, and achieve the elimination target by 2010.
Full text · 原文 2,312 字
印发《揭阳市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 目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08〕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局、盐务局反映。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揭阳市实现2010年 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 市卫生局 盐务局 我市属中度缺碘地区,市委、市政府历来对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十分重视,2000年我市通过省的中期评估后,各地围绕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防治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防治措施落实,使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得到巩固和加强。2004年国家和省提出到201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根据监测,目前我市仍有3个县(市、区)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因此,我市防治碘缺乏病的形势依然严峻,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防治目标时间紧,任务重。为指导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强化政府职责,确保如期实现目标 碘缺乏病是我市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实施食盐加碘防治措施,是改善居民碘营养水平,有效控制碘缺乏病等相关疾病,保护儿童智力发育,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健康,坚持以人为本的最直接、最现实体现。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揭阳的高度,提高对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把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始终坚持“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各级消除碘缺乏病协调小组每年要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的县(区),要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加强和完善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长效机制。食用率低于90%的县(市、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将任务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确保到2010年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二、履行部门职责,提高合格碘盐覆盖率 食盐加碘是国家提出消除碘缺乏病长期坚持的主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依照省府办《转发省卫生厅关于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粤府办[2005]91号)要求,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有效落实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全面提高碘盐覆盖率。 盐业公司负责加强碘盐生产,保证合格碘盐稳定供应;要合理布局碘盐专卖点,建立健全碘盐销售网络,确保到2008年底全市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至少建设一个合格碘盐零售点,方便群众就近购买。 工商、盐务管理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假冒碘盐冲销市场的违法行为,决不允许工业盐等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损害群众利益,维护食盐市场的经营秩序。 公安部门要对阻挠盐务执法、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性质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加大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 卫生监督部门要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碘盐的卫生监督,确保餐饮业及集体食堂食用合格碘盐。 质监、交通等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盐务部门开展盐业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完善监测体系,推动防治工作的持续发展 疾控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的监测工作,提高监测灵敏度和覆盖率,加强监测管理与质量控制,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机结合,尤其要因地制宜地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和防治干预,不断完善监测评估体系,为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提供科学依据。 卫生部门要及时将监测信息通报各有关单位,提高信息利用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工商、质监及盐业等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能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逐步建立监测有序、响应及时、措施有力的长效监测机制。 四、强化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健康教育重点要面向沿海地区人群,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可及性和有效性。 卫生、广电、教育、妇儿工委、工商、质检、人口和计划生育、妇联、残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盐业等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一次的“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并结合部门职责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卫生部门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阵地的作用,把碘缺乏病防治列入学校卫生常识教育内容,指导、督促学校对学生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碘缺乏病防治知识。2008—2010年继续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及碘盐鉴别活动,具体方案按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及碘盐鉴别活动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实施。 人口和计生、残联等部门要重点做好新婚育龄妇女和孕妇等特需人群补碘宣传教育工作,预防智力残疾发生。 盐业公司在销售加碘盐时,要在碘盐包装袋上印制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在销售网点开展张贴宣传资料、刷写墙体标语等宣传活动。 各地要依据本行动方案,特别是碘盐覆盖率较低的地方要制定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的行动计划,全面部署,认真实施,确保成效。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